
一、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0年版;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C 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GB50500-2003;
4、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5、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三、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2,内外均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
2.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15。
3.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4.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轻锈相应项目。
5.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
6.风道及部件在加工厂预制的,其场外运费另计。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系统调整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项目,系统调整费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具体可参考系统调整费。
五、关于下列各项技术措施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层 数 |
9层以下(30mm) |
12层以下(40mm) |
15层以下(50mm) |
18层以下(60mm) |
21层以下(70mm) |
24层以下(80mm) |
27层以下(90mm) |
30层以下(100mm) |
33层以下(110mm) |
按人工费的% |
1 |
2 |
3 |
4 |
5 |
6 |
8 |
10 |
13 |
层数 |
36层以下(120mm) |
12层以下(130mm) |
15层以下(140mm) |
18层以下(150mm) |
21层以下(160mm) |
24层以下(170mm) |
27层以下(180mm) |
30层以下(190mm) |
33层以下(200mm) |
按人工费的% |
16 |
19 |
22 |
25 |
28 |
31 |
34 |
37 |
40 |
3.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6m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
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5.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六、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
章号 |
项 目 |
制作占% |
安装占% |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
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调节阀制作安装 风口制作安装 风帽制作安装 罩类制作安装 消声器制作安装 空调部件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通风空调设备安装 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铝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玻璃钢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 |
60
75 78 91 86
60 72 68 85
60 |
95
80 98 98 98
85 95 95 95
|
95
99 95 99 95
95 95 95 95
99 |
40
25 22 9 14 100 40 28 32 15 100 40 |
5
20 2 2 2 100 15 5 5 5 100 100 |
5
1 5 1 5 100 5 5 5 5 100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