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0年版;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C 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GB50500-2003;
4、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5、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四、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控制电缆敷设、电气配管、支架制作安装、桥架安装、接地系统,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仪表设备及管路刷油、保温、防腐蚀,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等及在管道上开孔焊接部件,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4.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执行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五、关于下列各项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设费按人工费的4%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4、工程超高增加费(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20m以下的控制仪表安装工程,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3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