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 明
1. 本章定额包括计算机(微机及附属设备)和网络系统设备,适用于楼宇、小区智能化系统中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2. 本章有关缆线敷设定额执行第一章有关定额。电源、防雷接地定额执行第七章有关定额。本定额不包括支架、基座制作和机柜的安装,发生时,执行《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
3.试运行超过1个月,每增加1天,则综合工日、仪器仪表台班的用量分别按增加3%计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机网络终端和附属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2.网络系统设备、软件安装、调试,以“台(套)”计算。
3.局域网交换机系统功能调试,以“个”计算。
4.网络调试、系统试运行、验收测试,以“系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