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
二、本章定额钻孔土质分为八种:
1. 砂土:粒径≯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 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 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 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 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 软石: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7. 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
8. 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
三、成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使用范围时,应另行计算。
四、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鉴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但该部分不得计取除税金外的其他费用。
桩径(mm) |
800 |
1000 |
1200 |
1500 |
2000 |
每米护筒重量(kg/m) |
155.06 |
184.87 |
285.93 |
345.09 |
554.6 |
五、灌注桩混凝土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定额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六、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除余桩、废泥浆处理及外运,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七、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灌注桩如需工作平台按第九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二、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
三、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计算。
四、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计算,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五、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按图纸计算,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六、泥浆制作、泥浆池建造和拆除工程量按成孔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