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脚手架定额中竹、钢管脚手架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可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仓面脚手不包括斜道,若发生则另按《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中的相应子目计算;但采用井子架或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费用。对无筋或单层布筋的基础和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费。
二、各类井当井深大于1.5m时,可视井深,井子架材质计算井子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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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章定额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二类,其划分范围如下:
1. 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m范围,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2. 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如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2m的部分,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平均水深在1m至2m时,按水上支架平台和陆上支架平台各取50%计算。如平均深度在1m以内时,不作坑洼处理。
四、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五、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六、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如下表:
桩类别
桩长度(m)
桩截面积S(m2)或管径(mm)
柴油桩机锤重(kg)
钢筋混凝土
方桩及板桩
L≤8.00
S≤0.05
600
L≤8.00
0.05<S≤0.105
1200
8.00<L≤16.00
0.105<S≤0.125
1800
16.00<L≤24.00
0.125<S≤0.160
2500
24.00<L≤28.00
0.160<S≤0.225
4000
28.00<L≤32.00
0.225<S≤0.250
5000
32.00<L≤40.00
0.250<S≤0.300
7000
注: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1000,套用锤重1800kg打桩工作平台;>1000,套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七、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m2计算。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m2计算。浇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按仓面的水平面积以m2计算。
二、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 桥梁打桩: 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2. 钻孔灌注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A+6.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二、凡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三、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 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 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注:图中尺寸均为m,柱中心距D,通道宽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