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土壤岩石分类,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综合取定,表中的Ⅰ~Ⅲ类土为定额中的一般土;Ⅳ类土为定额中的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Ⅵ~Ⅷ为定额中的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的普坚石;Ⅺ~ⅩⅤ类为定额中的特坚石。
二、根据实际情况,挖土方和挖基础土方项目合并。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组合单价,应由同一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挖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土、土方运输和凿桩头等。
挖石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石方、摊座和石方运输等。
管沟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沟槽、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
土(石)方回填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土方运输、回填夯实,如现场无余土时,还应包括在他处挖土方或买土。
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1.18。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机械土方子目以土壤天然含水率为准划分,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大于40%时,另行处理。
四、定额子目中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平整场地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与实际不同时不能换算。计算挖土方时,也不扣除场地平整的厚度。
六、桩间挖土(不含空桩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表1的对应系数。
表1桩间挖土调整系数表桩基种类 | 调整系数 | 说明 | ||
人工 | 机械 | |||
钻孔灌注桩.预制桩 (独立承台带单桩除外) |
人工挖土 | 1.5 | ||
机械挖土 | 1.3 | 1.3 | 机械仅限挖土机 | |
其他桩 (独立承台带单桩除外) |
人工挖土 | 1.3 | ||
机械挖土 | 1.3 | 1.3 | 机械仅限挖土机 | |
独立承台带单桩 | 人工挖土 | 1.1 | ||
机械挖土 | 1.1 | 1.1 | 机械仅限挖土机 |
七、人工土方:1.人工挖沟槽、地坑深度超过4m时,以相应的4m深子目单价为基础,分别乘以系数:6m以内为1.1,8m以内为1.15,10m以内为1.2,10m以上为1.25,同时每100m3土方另增加少先吊3.25台班。人工挖地槽(坑)深度超过4m的湿土,其定额单价的换算公式为:相应的4m内挖土单价×超深系数+该子目单价中的人工费×超深系数×湿土系数0.18。
2.定额子目内未考虑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如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3.工运土方执行双轮车运土方子目,运距超过400m者,执行机械运土子目。
4.人工运淤泥、流砂按运双轮车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9计算。
5.回填土已经包括回运100m的费用,如运距不同者,可按运土子目进行换算。回填要求筛土者,回填土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86。
6.凿、截桩头已包括现场内的运输费用,不得再行计算。
八、机械土方:
1.本分部机械是按照通常采用的种类和规格综合取定的,除有特殊注明者外。不得换算。
2.凡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或遇多年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层石质时,执行机械挖渣定额。3.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2的系数计算。
表2 坡度斜长系数表坡度(%) | 5~10 | 10~15 | 15~20 | 20~25 |
系 数 | 1.75 | 2.0 | 2.25 | 2.50 |
4.机械挖土方深度按5m取定,如深度超过5m时,相应子目中的挖掘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9。
5.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土方量小于2000m3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
6.机械挖土方子目,未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7.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
九、石方工程:
1.本分部已综合了不同开挖阶段高度、坡石开挖、改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2.石方爆破根据现场情况,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增加的风量损失不得另行计算,增加临时管路的材料、安拆费应另行计算。
3.施工现场如遇不允许放明炮而必须采用无声静力爆破、控制爆破者,其费用另行计算。
4.定额子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子目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5.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子目内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6.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7.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应按A.1.2中项目列项。 十、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表3。
表3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石 分类 |
普氏 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天然湿度 下平均容量(kg/m3) |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
用轻钻孔机 钻进1m 耗时(min) |
开挖方法 及工具 |
紧固 系数f |
一 、 二 类 土 壤 |
Ⅰ |
砂 砂壤土 腐殖土 泥炭 |
1500 1600 1200 600 |
用尖锹 开挖 |
0.5~0.6 | ||
Ⅱ |
轻壤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
用锹开挖并少数用镐 开挖 |
0.6~0.8 |
土石 分类 |
普氏 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天然湿度 下平均容量(kg/m3) |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
用轻钻孔机 钻进1m 耗时(min) |
开挖方法 及工具 |
紧固 系数f |
||
松 石 |
Ⅴ |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渍石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
小于200 | 小于3.5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来开挖 | 1.5~2.0 | ||
次 坚 石 |
Ⅵ |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
1100 1200 2700 2300 |
200~400 | 3.5 |
用风镐和 爆破法来 开挖 |
2~4 | ||
Ⅶ |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
2200 2000 2800 2500 |
400~600 | 6.0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4~6 |
土石 分类 |
普氏 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天然湿度 下平均容量(kg/m3) |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
用轻钻孔机 钻进1m 耗时(min) |
开挖方法 及工具 |
紧固 系数f |
Ⅷ |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母片岩 硬石膏 |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
600~800 | 8.5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6~8 | |
普 坚 石 |
Ⅸ |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渣质胶结的砾岩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
800~1000 | 11.5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8~10 |
Ⅹ |
白云石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石 石灰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
1000~1200 | 15.0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10~12 |
土石 分类 |
普氏 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天然湿度 下平均容量(kg/m3) |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
用轻钻孔机 钻进1m 耗时(min) |
开挖方法 及工具 |
紧固 系数f |
特 坚 石 |
Ⅺ |
粗花岗石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
1200~1400 | 18.5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12~14 |
Ⅻ |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炭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
1400~1600 | 22.0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14~16 | |
ⅩⅢ |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玢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
1600~1800 | 27.5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16~18 |
土石 分类 |
普氏 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天然湿度 下平均容量(kg/m3) |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
用轻钻孔机 钻进1m 耗时(min) |
开挖方法 及工具 |
紧固 系数f |
特坚石 | ⅩⅣ |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
1800~2000 | 32.5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18~20 |
ⅩⅤ |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
3100 2900 2800 |
2000~2500 | 46.0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20~25 | |
ⅩⅥ |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
3300 3300 |
大于2500 | 大于60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大于25 |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本章说明中的鉴别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表1。
表1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天然密实土体积 | 虚土体积 | 夯实土体积 | 松填土体积 |
1.00 | 1.30 | 0.87 | 1.08 |
0.77 | 1.00 | 0.67 | 0.83 |
1.15 | 1.49 | 1.00 | 1.24 |
0.93 | 1.20 | 0.81 | 1.00 |
注: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填压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天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土、找平,应按A.1.1中平整场地列项。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30cm 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1.1中项目列项。竖向布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粪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围墙、地沟、水塔、烟囱按基坑垫层面积计算平整场地。
4.挖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的挖方。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面积和深度分别列项。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其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凸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管沟土方按挖沟槽单独列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设计规定沟底宽度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2规定的宽度计算。
表2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管径(mm) |
铸铁管、钢管、 石棉水泥管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
陶土管 |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
0.60 0.70 0.80 1.00 1.30 1.60 1.80 2.00 2.20 |
0.80 0.90 1.00 1.30 1.50 1.80 2.00 2.30 2.60 |
0.70 0.80 0.90 1.10 1.40 |
注:① 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② 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6.挖土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证处理。
7.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设计要求碾压的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沟槽、地坑、土(石)方的区分:
凡图示基底面积在20m2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为地坑。
凡图示基底宽在3m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基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石方,为平基。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者,均为挖土方。山区或丘陵地建设中一边挖土者属于山坡切土。
四、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的沟槽、地坑、土方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工程量系数,可按表3、表4的规定计算。
表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基 础 材 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300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800(防水层面) |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 深度(m) |
人工挖土 | 机 械 挖 土 | |
坑内作业 | 坑上作业 | |||
一般土 | 1.35 | 1∶0.43 | 1∶0.29 | 1∶0.71 |
砂砾坚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注:①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②计算放坡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单位工程中如内墙过多、过密、交接处重复计算量过大,已超出大开口所挖土方量时,应按大开口规定计算土方工程量。
五、槽、坑底打夯按图示尺寸以垫层底面积计算。
六、基底钎探,按设计图示基底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回填土分夯填、松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场地回填:场地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每米管长度按表5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表5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m3管道名称 | 管道直径(mm) | ||
501~600 | 601~800 | 801~1000 | |
钢??? 管 铸 铁 管 混凝土管 |
0.21 0.24 0.33 |
0.44 0.49 0.60 |
0.71 0.77 0.92 |
管道名称 | 管道直径(mm) | ||
1001~1200 | 1201~1400 | 1401~1600 | |
混凝土管 | 1.15 | 1.35 | 1.55 |
5.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八、基坑换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换土体积计算。
九、土方运距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堆土、卸土、取土区,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3.运土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或按夯实回填体积计算时,可按土方体积折算表所列数值换算。 4.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或土方开挖量较大,槽、坑边堆放不下,挖出的土方,是否全部运出待回填时再运回,或部分运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运距及运输工具计算。
5.凿、截桩头按实际凿、截的数量计算。
十、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十一、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不同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预裂爆破岩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沟槽、基坑允许的超挖量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超挖量时,沟槽、基坑增加的深度、每边增加的宽度均为: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2.人工开挖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人工开挖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
4.摊座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运石方应按天然实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时,按运石方子目合计工日乘以系数0.65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