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天棚吊顶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 龙骨架(制作)安装、基层、面层铺设、钉装饰压条、刷防护材料、油漆等。
二、本分部子目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天棚抹灰厚度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按本册B.2分部各种砂浆抹灰层厚度每增减1mm子目进行调整,人工乘以系数1.1,其他不变。
三、木材树种同本册B.2分部,本分部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1.3。
四、本分部采用的木材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木材,子目中已考虑了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7%)。凡注明允许换算木材用量时,所增减的木材用量均可计入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7%)。
五、雨篷、挑檐抹灰子目适用于雨篷、挑檐、遮阳板、飘窗、空调板等的一般抹灰。
六、天棚吊顶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轻钢龙骨架、铝合金龙骨架均按双层龙骨结构考虑(即次龙骨紧贴在主龙骨底面吊挂)。各种龙骨架按标准图05YJ1、05YJ7做法取定,如与设计要求的龙骨品种、用量和价格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龙骨用量和价格,其他不变。
七、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或者标高差在200mm以内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标高差在200mm以上者为跌级式天棚。
八、曲面造型的天棚龙骨架 执行跌级式天棚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0。
九、如工程设计为单层结构的龙骨架(即主、次龙骨底面在同一标高)时,仍执行相应子目,但应扣除该子目中的小龙骨及相应的配件,且人工乘以下述系数:平面天棚0.83,跌级天棚0.85。
十、天棚木龙骨架用于板条、钢板网、木丝板天棚面层时,应扣除天棚方木龙骨子目中的木材0.904m3,增加圆钉8.63kg。
十一、吊顶子目中未包括抹灰基层,抹灰基层应执行天棚抹灰子目。
十二、天棚面层子目除胶合板面层外,其他面层均按平面天棚取定;如为跌级天棚或曲面造型天棚时,天棚面层执行相应天棚子目,分别乘以以下系数:
1.跌级天棚其他面层人工乘以1.3,饰面板乘以1.03,其他不变。
2.曲面造型其他天棚面层人工乘以1.5,饰面板乘以1.05,其他不变。
十三、胶合板如现场制作钻吸音孔时,相应子目增加人工6.67工日。
十四、天棚面层子目,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如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册B.6分部相应子目计算。十五、天棚面层子目中的灰板条以“百根”或“m3”计算,板条的规格为7.5mm×38mm×1000mm,其损耗率(包括清水的刨光损耗)已包括在该子目内。
十六、装饰雨篷按其构造做法执行相应的天棚子目。
十七、天棚检查孔子目用于已经施工完成的天棚需增开的检查孔。灯孔用于设计要求需在天棚施工时设置的灯孔。
十八、大规格的木制风口按下表执行相应子目并乘以规定的系数。
大规格木制风口调增系数表
名 称 |
规格(mm) |
执行子目 |
人工调增系数 |
方形风口 |
380×380以上 |
木制风口 |
1.25 |
矩形风口 |
周长1280以上 |
木制风口 |
1.25 |
条形风口 |
周长1400~1800 |
木制风口 |
1.25 |
周长1801~2600 |
木制风口 |
1.50 |
|
周长2600以上 |
木制风口 |
1.75 |
十九、木龙骨、木基层及面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册B.5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二十、采光天棚和天棚设保温隔热吸音层时,按建筑工程A.8分部相关项目列项。
二十一、本分部子目均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不另计算。
一、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
二、檐口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
三、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
四、雨篷、挑檐、飘窗、空调板、遮阳板的单面抹灰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雨篷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2。
板顶面、底面和沿口均为一般抹灰时,其工程量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计算。
雨篷沿口线如为镶贴块料时,可另行计算,执行本册B.2.6中的相应子目。
五、天棚吊顶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六、天棚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天棚中的迭落侧面、曲面造型、高低灯槽、假梁装饰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合并在天棚面层工程量内。
七、灯孔、灯槽、送风口和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八、天棚检查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九、天棚走道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