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40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二、本章定额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使用本章定额时若发生脚手架的搭拆工作,可根据施工措施项目脚手架搭拆费说明进行计算。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定额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四、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定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