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25MW以下汽轮发电机组、130t/h以下锅炉设备安装工程及其配套的辅机、燃料、除灰和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6.《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
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500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07-92。
1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58-81。
1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13.《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14.《火力发展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试行)》。
15.《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定》。
16.《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
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详见各章说明。
四、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施工措施项目计算,详见《YC.15施工措施项目》分册。
一、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三、安装工程量除依据本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 、m2 、m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五、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