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定额适用于建材工业炉窑。
二、本定额中的项目,已综合了因砌筑部位不同、造型结构不同、配用砖型不同、砌体质量类别不同和砌筑方法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本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主要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放线、作标记、立线杆、材料的运输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中和)、砌筑(或吊装)、临时磨(切)砖(含手加工)、原浆勾缝、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此外还综合扩大了在砌筑(或吊装)前的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等。
四、工程内容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1.玻璃熔窑定额适用于浮法、平板玻璃熔窑与所有玻璃制品的熔窑。
2.玻璃熔窑窑体大拱拱胎木板 与木方定额消耗量为一次摊销量。
3.本定额未考虑玻璃熔窑中高强度大型耐火制品或组合砖的预组装,与大型金刚石磨、刨机械加工,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4.本定额中回转窑适用建材、有色、冶金与化工各个专业生产不同产品的回转窑。
5.本定额已考虑回转窑窑体砌筑所应用的金属撑砖器摊销因素,不论采取任何措施或砌砖方法均不得另计。
6.窑体直径小于1.5m的回转窑,执行C.4.6“一般工业炉窑”中管道内衬定额。
7.隧道窑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窑车砌筑工程因素。
一、应按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修改后的设计文件)上标明的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二、玻璃熔窑工程量计算中,应严格区分干砌与湿砌二类不同施工方法的项目。
干砌项目为:池底、池壁、下上层浇注制品、吊挂平拱、桥砖、格子砖等,其余项目均按湿砌条件考虑。
三、当玻璃熔窑窑壁和胸墙设计要求为弧形砌体时,工程量可单独列项计算。
四、玻璃熔窑应用的大型或特大型高级耐火制品(包括石英砖、锆石英砖、刚玉砖、锆刚玉砖、莫来石砖、锆莫来石砖)设计要求机床铣、刨或研磨时,其加工工程量另行计算。
五、玻璃熔窑熔池垂直支撑拱胎工程量按砌体内直径的展开面积计算,根据拱跨大小按定额规定系数调整。
六、回转窑圆形砌体内衬不支拱胎采用活动撑砖器,其消耗含量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再计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