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C.9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3.《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6.《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三、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执行《Y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者,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2,内外均刷油者,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
2.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15。
3.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项目。
4.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序,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轻锈相应项目。
5.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
6.风道及部件在加工厂预制的,其场外运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另外计算。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施工措施项目计算,详见《YC.15施工措施项目》分册。
2.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6m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全部为人工工资。
五、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各章节说明中表的内容划分。
一、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三、安装工程量除依据本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 、m2 、m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五、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