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楼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楼宇自控系统和新建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系统安装工程包括:家居智能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家居智能化系统设备调试、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调试、小区家居智能系统调试、小区智能化系统试运行。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设备的支架、支座制作,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三、本章全系统调试费可按本册YC.12.9其他调整费用的有关子目计取。
四、小区管理分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规模按3000户计算,依此为基数,比例类推。
一、楼宇自控中央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以“系统”计算。
二、楼宇自控用户软件安装、调试,以“套”计算。
三、温(湿)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电量变送器和其他传感器及变送器,以“支”计算。
四、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以“个”计算。
五、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以“台”计算。
六、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系统调试,以“套”(管理中心调试以“系统”)计算。
七、小区智能化系统试运行、测试,以“系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