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章定额包括拆除圬工、铣刨路面、拆除桥身混凝土、拆除伸缩缝、拆除安全设施等项目。 2.拆除圬工,若拆除后的废料需外运,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拆除定额按拆除原有构造物的砌块不能利用编制。拆除原有构造物的石料可利用(利用率20%以上)时,拆除费用按定额乘以系数1.1进行计算。 3.绳锯切割定额未包含支架搭设内容,支架搭设费用需另行计算。 4.拆除安全设施定额已考虑原有设施的拆除、装车和第一个1km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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