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建筑物外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上表面)的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时,均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2、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的 1/2 处)的砌筑高度3.6m
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以上时,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
3、石砌墙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2m时,按外脚手架计算。
4、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面积。
5、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6、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7、围墙脚手架,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1.2m以上、3.6m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以上时,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
8、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则不再计算脚手架。
9、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
10、砌筑贮仓,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11、贮水(油)池,大型设备基础,凡距地坪高度超过1.2m以上的,均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二、砌筑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外脚手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突出墙外宽度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计算脚手架;宽度超过 24cm 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之内。
2、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独立柱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外脚手架定额。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按柱图示周长尺寸另加3.6m,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外脚手架定额。
2、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墙,按设计室外地坪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墙净长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双排外脚手架定额。
四、其他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3、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计算式表示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 =[室内净高度–5.2(m)]/1.2(m)
4、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5、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架空运输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7、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其高度指室外地坪面至烟囱上口顶部或水塔顶盖上表面的高度。
8、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9、电梯井脚手架,按单孔以座计算。
10、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11、砌筑贮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贮仓组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12、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池壁顶面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13、大型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基础顶面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14、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15、活动脚手架:凡内墙、柱面需抹灰、饰面者,按内墙、柱抹灰、饰面面积计算;凡天棚需抹灰或刷油者,按天棚抹灰或刷油面积计算。
16、外墙内面装饰和内墙装饰脚手架,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