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铺作拆除,铺作拨正归安,铺作拆修,铺作部件附件、制作,铺作部件、附件安装,铺作制作,铺作安装,斗拱拆除,斗拱拨正归安,斗拱拆修,斗拱部件、附件制作安装,斗拱制作,斗拱安装,铺作(斗拱)保护网十四节(铺作为宋式建筑、斗拱为明清建筑)。
二、铺作部分。
1.铺作拆除、拨正归安定额均以補间铺作、柱头铺作、转角铺作为准,不再细分各铺作样式。
2.拨正归安定额适用于铺作损坏较轻、只需拆动到檩木不拆铺作的情况下,对铺作进行复位整修及简单加固。
3.铺作若需添配斗、拱、昂、枋等,执行单独添配部件、附件定额。
4.铺作拆修定额适用于将铺作整座拆下进行修理的情况,添配率在40%以内定额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单独添配部件、附件定额。若占比超过40%,超过部分执行新作定额。添换枋及斗板等附件应另行计算。
5.添配罗汉枋、柱头枋、平綦枋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不同截面、不同形制枋的工料差别,执行中定额均不调整。
6.昂翘、平座铺作里外拽、各层华拱均以使用单材拱为准,若改用其他云拱,定额不做调整。
7.铺作安装定额以头层檐为准,二层檐铺作安装按安装定额工料乘以系数1.1执行,三层檐及三层檐以上铺作安装按安装定额工料乘以系数1.2执行。
8.梢间转角铺作拱上罗汉枋,以铺作挑出远近的交叉中心为界,外端的工料包括在角科斗拱之内,里端的枋另按实际计算。
9.铺作拆除、拨正归安、拆修制作与安装定额均以六等材(材宽12.8cm)为准,实际工程中材宽尺寸变化时按下表调整工料。
工料调整表
材宽(cm) | 9.6 | 11.2 | 12.8 | 14.1 | 15.3 | 16 | 17.6 | 19.2 |
工时调整 | 0.5701 | 0.7701 | 1 | 1.206 | 1.427 | 1.551 | 1.872 | 2.256 |
材料调整 | 0.4306 | 0.6746 | 1 | 1.3205 | 1.708 | 1.928 | 2.551 | 3.301 |
三、斗拱部分。
1.拨正归安定额适用于斗拱损坏较轻,只需拆动至檩木,不拆斗拱的情况下,对斗拱进行复位整修及简单加固。
2.斗拱拆除、拨正归安定额均以平身科、柱头科、角科为准,不再细分各科样式。
3.斗拱添配升斗或斗耳、单才拱、昂嘴头、盖(斜)斗板、枋等,执行斗拱部件、附件添配定额。
4.添配挑檐枋、井口枋、正心枋、拽枋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不同截面、不同形制枋的工料差别,执行中定额均不调整。
5.斗拱拆修定额适用于将整攒斗拱拆下进行修理的情况,添配缺损部件添配率在40%以内定额已综合考虑,不得再执行部件添配定额;若占比超过40%,超过部分执行新作定额。若需添换正心枋、拽枋、挑檐枋、井口枋及盖(斜)斗板等附件时应另执行附件添配定额。
6.昂翘、平座斗拱的里拽及内里品字斗拱两拽均以使用单才拱为准,若改用麻叶云拱、三幅云拱,定额不做调整。
7.斗拱安装定额(不包括牌楼斗拱)以头层檐为准,二层檐斗拱安装按定额乘以系数1.1,三层檐以上斗拱安装按定额乘以系数1.2。
8.角科斗拱带枋的部件,以科中为界,外端的工料包括在角科斗拱之内,里端的枋另按附件计算。
9.斗拱拆除、拨正归安、拆修制作、安装定额除牌楼斗拱以5cm斗口为准外,其他斗拱均以8cm斗口为准,实际工程中斗口尺寸与定额规定不符时,按下表调整工料。
工料调整表
10.昂嘴剔补、斗拱拆修以及昂翘斗拱、内里品字斗拱、溜金斗拱
制作等,其昂嘴头若需雕如意云头执行牌楼斗拱昂嘴雕作如意云头定额,斗口尺寸不同应换算消耗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铺作部分。
1.铺作拆除、拨正归安、拆修、制作、安装、拆除以“朵”计算,转角铺作与補间铺作、平身科斗拱连作者分别计算。
2.蔗椽板按平方计算;配换罗汉枋、柱头枋、平綦枋按实做长度计算,不扣除梁所占长度,角科位置量至科中。
二、斗拱部分。
1.斗拱拆除、拨正归安、拆修、制作、安装以“攒或座”计算,角科斗拱与平身科斗拱连作者应分别计算。
2.斗板按平方计算;配换挑檐枋、井口枋、正心枋、拽枋按实做长度计算,不扣除梁所占长度,角科位置量至科中。
3.保护网的拆除、拆安及安装均按网展开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