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2节,共23条基价子目。
二、太阳能电池安装基价不包括路灯柱安装,太阳能电池板钢架混凝土地面与混凝土基础及地基处理、太阳能电池板钢架支柱与支架、防雷接地。
三、太阳能集热器是按集中成批安装考虑的,发生4m2以下工程量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四、下列项目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4%计取,其中人工费占35%。
2.操作高度增加费:操作高度距离楼地面5~20米时,按超过部分的人工费乘以系数0.1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以按包括6层或20米以内(不包括地下室)的全部人工费为计算基数,乘以下表系数(其中人工费占6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太阳能电池板钢架安装根据安装的位置,按实际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和预留安装太阳能电池板面积之和计算工程量。不计算设备支架、不同高度与不同斜面太阳能电池支撑架的面积;设备支架按照重量计算,执行第八章相应的基价。
二、路灯柱上安装太阳能电池,根据路灯柱高度,以“块”为计量单位。
三、太阳能电池组装与安装根据设计布置,1500Wp以下按照每组电池输出功率,以“组”为计量单位;超过1500Wp时每增加500Wp计算一组增加工程量,不足500Wp按照500Wp计算。
四、太阳能电池与控制屏联测,根据设计布置,按照设计图示安装单方阵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
五、光伏逆变器安装根据额定交流输出功率,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大于1000kW光伏逆变器以组合后的总容量为1台计算工程量。
六、太阳能控制器根据额定系统电压,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当控制器与逆变器组合为复合电气逆变器时,控制器不单独计算安装工程量。
七、太阳能集热装置按平板、玻璃真空管两种型式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