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土方、沟槽、柱基工程中的工作量均以立方米计算。 1、有图示尺寸 挖基础沟槽:外墙按图示尺寸中心线;内墙按图示尺寸净长计算,凸出部分土方并入地槽土方内计算。 挖管道沟槽:按设计长度图示尺寸,不扣除窨井、检查井计算,因加宽而増加的工作量并入管道土方计算。 挖柱基土方:按图示尺寸计算。 2、无图示尺寸 按实际挖土方体积计算。 管道沟槽按管径两边各増加20cm乘以管道埋深以体积计算。 二、土方工程中深度超过2.5m(按自然地坪至槽、坑底)时,挖土人工乘以系数1.15。 三、回填土的工程量按挖土方量扣除地下的建筑物、设备基础、墙基、柱基及直径大于50cm以上的管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素土夯实的工程量均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五、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按建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増加2m后的面积计算。 |
六、土方运输工程量以体积计算,其计算方式为:
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
取土运输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
七、单面木挡土、双面木挡土板均按单面以平方米计算。
八、加固工程中计算挖基坑工程量时,不扣除原墙基大方脚所占的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