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炉窑中各种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捣打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喷涂料工程。不适用于工厂预制或永久性生产车间生产的耐火(隔热)浇注料预制块。
二、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部位的清扫与准备,施工测量放线;现场200m以内水平运输、不定形耐火材料的搅拌与输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浇注料的浇注与振动、可塑料和捣打料的捣固、喷涂料的喷涂;自然干燥与养护;工作地点的清扫与清废。
三、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捣打料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模板已按接触面积综合计算在定额含量内。
四、耐火可塑料定额的材料消耗量中未考虑,因设计压缩比要求而增加的材料消耗量,发生时允许按实调整。
五、本章定额未考虑炉壳除锈,不定形耐火材料中埋设钢筋,锚固件和铺设铁丝网及可塑料维护修整的工料消耗,发生时套用辅助工程中的相应子目。
六、定额内不包括用蒸汽、煤气、红外线等烘烤养护,需要时可按实补充。
七、套用本章定额中密闭式工业炉耐火或隔热浇注料定额子目,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套用。
1、不准许开割进料孔的炉壳;
2、炉壳的内径小于2500mm;
3、全炉耐火(隔热)浇注料工程量小于30m3。
八、喷涂定额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金属烟囱的耐火、隔热、耐磨衬里的机械喷涂工程。定额内包括了回弹在内的各种材料损耗。施工中如设计壁厚,材质与定额不符时,允许按相应定额换算。
九、预制块砌筑及安装:
1、预制块砌筑、安装以单块重量50公斤为界;50公斤以内为砌筑,大于50公斤为安装。
2、预制块砌筑套用相应部位的砌筑定额。
(1)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套用异型粘土质耐火砖Ⅱ类砌体;
(2)隔热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套用粘土质隔热耐火砖砌体;
(3)套用砌筑定额时,应将定额中耐火砖换算为预制块的价格,其净用量为0.961m3,损耗率为1.5% ,定额数量为0.975m3。
3、预制块安装,如采用定额所列泥浆种类之外的泥浆时,其材料费可另行换算,但因此而产生的人工、机械差异均不作调整。
4、本定额按供应成品料条件考虑,如遇供应散装耐火集料,可另行计算配料费用。
1.耐火喷涂料的工程量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所有炉窑分部位及造型,按重质、轻质和纤维质耐火喷涂料分别计算。喷涂回弹率(包括修型损失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V0 =P×(1+K)
式中:V0 ——定额消耗量;
P—— 定额净用量;
K——定额回弹率。
2.炉壳需作除锈处理时,可按接触面积计算。
3.耐火可塑料按实体积计算工程量,不得因具有压缩比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4.耐火浇注料中如设计要求埋设钢筋或辅挂钢丝网时,其搭接长度或面积可一并计入工程量。
5.耐火捣打料工程量按实体积计量,不分部位、结构、造型,按热打和冷打划分项目,不得因有压缩比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6.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模板(除步进梁用异形钢模板外),已按“m3”摊入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