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按与“费用定额”配套颁发的各类专业工程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二、措施项目费
总价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和工程定位复测费,按“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表”中费率计算,计算基础为人工费(不含机上人工)。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除按“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表”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还应遵守下述规定:
(1)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按相应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并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设施的搭设、维护;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分包单位的,其费用使用和责任划分由总、分包单位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是以“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标准化图集》的公告”(内建建[2013]426号)文件内容进行测算的基准费率。招标人有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的建设项目:取得盟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15%,取得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20%。
(3)建设单位依法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专业队伍施工时,分包单位应按分包专业工程及表中费率的40%计取,剩余部分费用由总包单位统一使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按下表计算:
(1)白天在地下室、无窗厂房、坑道、洞库内、工艺要求不间断施工的工程,可视为夜间施工,每工日按6元计夜间施工增加费;工日数按实际工作量所需定额工日数计算。
(2)夜间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有争议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证确认。
3.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按“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表”中的费率计算。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按“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表”中的费率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需要冬季施工的工程,其措施费由施工单位编制冬季施工措施和冬季施工方案,连同增加费用一并报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2)人工、机械降效费用按冬季施工工程人工费的15%计取。
(3)对于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可以按实际停工天数计算看护费用。费用计算标准按104元/人.天计算,看护人数按实际签证看护人数计算。专业分包工程不计取看护费。看护费包括看护人员工资及其取暖、用水、用电费用。
(4)冬季停止施工期间不得计算周转材料(脚手架、模板)及施工机械停滞费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按“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表”中的费率计算。
6.工程定位复测费
工程定位复测费按“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表”中的费率计算。
注:人工费的占比为25%,人工费中不含机上人工费。
7.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可按定额人工费的1.5%计取,此项费用可作为计取管理费、利润的基数。
三、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费率是综合测算的,其计算基础为人工费(不含机上人工费)。企业管理费属于竞争性费用,企业投标报价时,可视拟建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技术含量和企业管理水平进行浮动。
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的管理费应在总承包企业管理费费率基础上乘以0.8系数。
对建筑设计造型新颖独特,具有民族风格特色的大型建设项目结算(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5000m2,且施工周期>18个月),管理费费率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按原费率上浮土5%;考虑到幼儿园一般规模较小、设计繁杂且在我区多体现蒙元文化,管理费费率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按原费率上浮20%。
四、利润
利润是按行业平均水平测算,其计算基础为人工费(不含机上人工费)。利润是竞争性费用,企业投标报价时,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五、规费
1.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水利建设基金按规费费率表中规定的费率计算。规费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规费的计算基础为人工费(不含机上人工费)。
2.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计算。
六、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为11%。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注: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第二节 费用计算程序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综合单价法)的取费程序。
第三节 劳务分包企业取费
一、劳务分包工程造价构成
1.劳务分包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时计取)、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构成。
2.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二、劳务分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1.劳务分包工程人工费的计算:
(1)人工费按劳务分包企业分包的工程量乘以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计算。
(2)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纸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相关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定额中未包括或不完全适用的项目,可按照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投标时的报价计算。
(4)人工费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应按定额中的台班含量和台班单价及相关规定计算。
3.管理费
劳务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其分包工程量定额人工费的8%计取。
4.规费
(1)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并缴纳各项费用(不含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劳务企业,按所承包专业工程定额人工费的16.2%计取。
(2)只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按所承包专业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工2.5%计取。劳务企业未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的,视为是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内部劳务承包,不计取规费。
(3)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应负责为劳务工人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或直接将这部分费用支付给劳务工人,由劳务工人自行办理养老、医疗保险。
(4)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缴纳,劳务分包企业不计取此项费用。
5.利润
劳务分包企业利润按分包工程定额人工费的3%计取。
6.税金
以包清工方式提供建筑劳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