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卷扬机打拔圆木桩,卷扬机打拔钢板桩,柴油打桩机打圆木桩,柴油打桩机打拔钢板桩,共4节。
二、本章定额只考虑陆上作业。凡距岸线1.5m以内或水深在1m以内者,均为陆上作业。
三、打拔工具桩按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斜度≤1:6,包括俯打、仰打)执行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四、本章中打拔钢板桩按定型啮口型钢板桩考虑,实际打拔槽型或工字型钢板桩,钢板桩价格调整,打桩和拔桩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余不变。
五、圆木桩按疏打考虑,钢板桩按密打考虑。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执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六、定额中圆木桩、钢板桩按摊销量考虑。若桩由建设单位提供,则施工单位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七、打拔工具桩项目中已考虑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
八、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其他材料费用中。
九、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十、打拔桩土质类别的划分见本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中的土壤分类。
工程量计算规则
圆木桩按设计桩长乘以小头一端面积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