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圆形阀门井,砖砌矩形水表井,消火栓井,圆形排泥湿井,井筒调增,管道支墩(挡墩),共6节。
二、本章定额主要依据国家建设标准图集《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编制,设计不同时,执行第四册《排水工程》中非定型井相应项目。
三、本章定额中井深指井底混凝土底板上表面至井盖顶上表面的距离。井室深指井底混凝土底板上表面至井室盖板下表面的距离。井深与设计不同时,执行每减项目或按井筒调增项目调整,井深大于1.5m时,执行第四册《排水工程》有关规定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
四、井盖、井座及爬梯均按球磨铸铁考虑,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井盖、井座消耗量不变,爬梯消耗量执行第四册《排水工程》第二章说明中的附表换算,其他不变。
五、各种井均已包括井室盖板制作安装,未包括模板及钢筋,模板执行第四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钢筋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六、本章定额中混凝土按预拌非泵送混凝土考虑,具体按下列规定执行。
1.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执行总说明的相关规定;
2.采用泵送混凝土,泵送费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中相应定额项目,同时每立方米混凝土扣减人工0.59工日,子目中有机动翻斗车的,扣除其台班数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定型井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二、管道支墩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