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整理绿化用地与挖土方,拆挖各种路面和垫层,伐树、挖树根,挖竹根,机械运渣土,共5节。
二、人工整理绿化用地,是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
三、人工整理绿化用地,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但在500m以内,每超过50m(不足50m按50m计算),其增加运费按相应项目执行。
四、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30cm以内,执行“人工整理绿化用地”相应项目,在±30cm以外,则分别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相应定额项目;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如回填土为种植土,则不再计取第二章“人工换土”相应项目。
五、土壤分类:
1.普硬土:指砂、砂质黏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黏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2.砂砾坚土:指经过压实或坚实的黏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cm以内的杂质黏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六、人工伐树、砍伐灌木丛是按不挖树根考虑的,如需挖树根,执行挖树根或挖灌木丛根相应项目。
七、渣土外运运距以1km以内、5km以内及每增1km考虑,超过30km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土方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自然密实体积计算。
三、拆除各种垫层、基础墙以体积计算;拆除路面以面积计算。
四、伐树、挖树根区分不同直径以“株”计算。
五、砍挖芦苇根,铲除草皮以面积计算。
六、挖竹根:散生竹区分不同胸径以“株”计算;丛生竹区分不同根盘直径以“丛”计算。
七、渣土外运以体积计算。
1.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高相差在±30cm以内时,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每平方米0.05m3计算。
2.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高相差在±30cm以外时,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挖土方与填土方之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