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本章包括木作拆除、木作拆解、木作修辑和木作制安工程。
一、一般说明
(一) 本章定额中的木料除已注明者外,均以软木类木种手工操作为准,如采用硬木类木种时,其制作人工乘系数1.30,安装人工乘系数1.15,定额子目含制安的,人工乘以系数1.25。材质不同时应予换算。
(二)木种分类分为软木与硬木两类
1.软木类:杉木、白松木、红松木、香樟木、苦栋木、山枣木、把麻木、柳桉木、椽木等。
2.硬木类:坤甸木、东京木、山樟木、铁木、櫶木、梢木、柚木、花梨木、榉木、椎木、石班木、黎木、松木(青松、黄花松)、椆木、荔枝木、龙眼木、水曲柳、菠萝格木。
(三)本章定额除注明者外,均以刨光为准,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定额中木材消耗量均为毛料。
(四)定额中各类构、部件分档规格均以图示尺寸(即成品净尺寸)为准;定额内已包括刨光一面3mm、双面5mm的刨光损耗在内。
(五)木材以自然干燥为准,其他干燥方式,按实另行计算。
(六)各种雕刻,均以软木单面为准。双面雕刻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00.硬木单面雕刻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80,硬木双面雕刻相应定额乘以系数3.60。
(七)木构件项目除另有注明外均不包含雕刻,发生时应执行相应定额。
(八)玻璃安装与拆换添补包含定位、开鎅、校正、安装、固定,玻璃种类规格不同时应予换算。
(九)木构件拆解包括支顶、绑戗木、编号、起退销钉及拉接铁件、分解出位、运至地面、分类整理,码放至建筑外围20m以内的指定地点,超出此运距运费另计。
(十)木构件制作包括排制丈杆、样板、选配料、截料、刨光、画线、砍凿成型、弹中线、画榫、开榫、凿卯、弹安装线、编写安装号、试装等以及码放在指定地点。
(十一)屋面木构件檩条、椽子拆除及安装,屋面坡度大于1:0.5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40。
(十二)本定额木构件安装未考虑采用吊装机械吊装费用,凡单体重量超过500kg者,吊装机械费按实计算,但应扣除定额中电动葫芦的机械台班。
二、木作拆除说明
(一)单项拆除未包括垂直运输,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本章未包括拆除废料外运,拆除未包括垂直运输。
(三)附在主体上的构件,并入相应主体子目内计算。
三、木作修辑说明
(一)修辑工程中已考虑对原构件拍照、编号、记录的工作内容。
(二)其他配件拆解:配件支顶、绑戗木、编号、起退销钉及拉接铁件、分解出位、运至地面、分类整理按码堆放。
(三)更换添配部件:清除构件上己损坏部件、配置、安装新部件。
(四)斗拱拆解:斗拱支顶、绑戗木、编号、起退销钉及拉接铁件、分解出位、运至地面、分类整理按码堆放。
(五)斗拱检收:检查斗拱各部件的损坏情况,统计需添配的部件,进行简单的修理及用圆钉、木螺丝加固。
(六)斗拱拨正归安适用于建筑物的构架及斗拱损坏较轻,只需拆到檩木,不拆斗拱的情况下,对斗拱进行复位整修及简单的加固。包括对歪闪移位的斗拱进行复位整修,统计需添配的部件,进行简单的修理及用圆钉、木螺丝加固。
(七)斗拱检修、拨正归安均以平身科、柱头科为准,牌楼斗拱角科检修及拨正归安按平身科子目基价乘以系数3.00,其他类斗拱角科按平身科子目基价乘以系数2.00。
(八)斗拱检修或斗棋拨正归安若需添配斗或斗耳、单才棋、昂嘴头等,另套用木作修辑工程,添加配件子目。
(九)斗拱拆修适用于将整攒斗拱拆下进行修理的情况,包括将整攒斗拱拆散、整理、添换缺损的部件及预拼装。定额已综合添换缺损部件的工料,增减均不调整,也不再套用添配部件子目。
(十)双面芯屉拆解人工费乘以系数1.50。
(十一)直棂窗拆解执行屏门拆解定额。
(十二)木作门窗修补工程不包括油漆工程,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三)门窗每扇损坏面积超过50%的不属修辑范围,套用木作制安工程,门、窗扇安装子目。
(十四)芯屉补换棂条包括修换仔边、补换棂条、重新组装。
(十五)墙裙饰面板补换项目,除另有注明者外,不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木龙骨、基层。
(十六)拆换普通门窗小五金,不同规格的门窗小五金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十七)剔补板洞面积0.1㎡~0.15㎡间,执行0.1㎡以内定额子目人工、材料乘以系数1.5;面积0.15㎡以上套用木作修辑工程,板壁补换子目。
四、木作制安说明
(一)制作包括选料、截配料,刨光、画线制作成型全部过程;安装包括整体安装或分件组安装,钉护口条等;贴靠砖墙的安装还包括剔砖墙下木砖、刷防腐剂等;贴靠木结构的安装还包括在木件上剔凿卯眼。
(二)除另有注明外,新配制的木构件,不包括安铁箍等加固件,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椽(桷)类安装包括分模排椽(桷)档及檐椽(桷)、飞椽齐头。
(四)其他配件制作:包括选料、放样造板、运料、砍凿成型、弹线、刨光、画线、凿榫、锯榫、汇榫、编写安装号、试装、码放在指定地点等。
(五)木楼梯制作包括楼梯斜梁、踢板、踏板的制作。
(六)其他配件安装:包括抄平、定位、裁销、安装、临时支撑、吊线、校正、固定、嵌入墙内部分刷沥青油。
(七)木斗拱制作:包括选料、放样造板、运料、砍凿成型、弹线、刨光、画线、凿榫、锯榫、汇榫、编写安装号、试装、码放在指定地点等。
(八)木斗拱安装:包括安装、临时支撑、吊线、校正、固定、嵌入墙内部分刷沥青油。
(九)斗拱均以斗口8cm为基准,斗口尺寸变动时,定额按下表调整。
(十)斗拱规格以五七式为准(斗面×斗底×斗高200mm×140mm×140mm净料),刨光损耗5mm已包括在定额内。如做四六式(斗面×斗底×斗高为170mm×110mm×110mm净料)者,枋材消耗量乘以系数0.65,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0。如做双四六式者,枋材消耗量乘以系数2.30,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44。
(十一)制作斗拱包括翘、昂、耍头、撑头、升、斗、销等全部部件的制作,及挖翘眼,雕刻,预拼装。不包括垫拱板、枋、盖斗板等附件的制作。
(十二) 木门窗子目中均以软木类木种为准,如采用硬木类木种时,门窗框扇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43,门窗框扇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25,定额子目含制安的,人工系数乘以1.4。材质不同时应予换算。
(十三)隔扇内如有推板,每平方米隔扇木材枋料加0.015m3,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十四)双层心屉制安,按单层相应心屉制安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80。
(十五)在气楼上制安窗框扇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8。
(十六)单层固定玻璃窗如每块玻璃在0.4m2内者,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6。
(十七)门窗制作以单榫为准,如双榫人工费乘以系数1.11。
(十八)木扶手以软木类木种为准,如采用硬木类木种时,可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50,换算木材材料木种及单价。
(十九)木门窗制安未包括玻璃工料费,如发生时另执行“木作制安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二十)匾额、楹联制作不包括刻字费用。
(二十一)普通单层木窗框定额断面以54cm2,一玻一纱框以66cm2,单层门框以60cm2为准,如断面不同时,木材可按不同截面换算,但人工不变。
(二十二)普通玻璃窗扇定额立挺断面以24cm2,纱窗扇19cm2,胶合板门立挺断面以31.5cm2,纱门扇以36cm2,玻璃门扇和自由门扇以45cm2,其余普通门扇立挺以43cm2为准。如断面不同时,木材可按不同截面换算,但人工不变。
(二十三)门窗扇的各种芯屉均以有仔边作法为准,无仔边芯屉均不作调整。
(二十四)制作实踏大门、撒带大门、屏门均包括穿带,攒边大门制作包括做木插销。
(二十五)帘架风门随支摘窗夹门执行隔扇子目,窗架横披窗,隔扇槛窗上的横披窗执行槛窗子目,支摘窗上横披窗执行支摘窗子目。
(二十六)制作长短窗、支摘窗扇、坐凳楣子包括边抹、芯屉、楣子腿等框外延伸部分,其中工字、握拳、卡花、海棠花、荷叶墩、裙板及绦环板等,如表面带雕刻另执行木作制安工程中木雕相应定额子目。
(二十七) 浴厕门隔断门(木框)定额未含顶横框,如实际需要时,每㎡框外围面积增加枋料0.028m³,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04。
(二十八)普通木门窗制作、安装定额均未包含盖口条和压缝条制作、安装的工机料,如发生时,执行贴脸定额。
(二十九)门窗扇制安不包门钉、面叶、大门包叶、壶瓶形护口等配件,如发生时另执行“木作制安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三十)木龙骨圆型高低级艺术造型天棚,以木龙骨平板型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材料费乘以系数1.15。天棚龙骨制安定额不包括洞口、灯孔的开孔,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十一)制作隔墙板包括压缝引条,边缝压条。
(三十二)飞罩外框毛料规格5.5cm×7.5cm,落地园罩边梃毛料规格5.5cm×7.5cm,落地方罩边梃毛料规格5.5cm×7.5cm,设计不同可换算。
(三十三)门簪不论其截面为六边形,八边形或带梅花线角均以其外端面为准。门簪直径在18cm以外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材料费乘以系数1.87。
(三十四)门簪定额按素面考虑.如表面带雕花,另套用“木作制安工程”中木雕相应定额子目。
(三十五)制作窗榻板、筒子板包括拼缝穿带,筒子板不包括钉贴脸。
(三十六)安装工程使用不同规格的门窗五金配件时,单价及用量按实换算,人工费不变。
(三十七)门窗槛框制作以矩形为准,圆形、多边形制作按厚度不同执行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柱、梁、枋、桁(檩)条、连机、楼楞、戗木、椽条等木构件均按设计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以“m3”计算(圆木构件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最大截面积计算),不扣除洞口所占体积。
二、柱类构件柱高按图示由柱础上皮量至柱顶,若出榫应按实长计入。矮柱,瓜柱,雷公柱等高按图示最大尺寸计算。
三、梁、枋、楼楞、踏脚木等构件的长度,其端头为半榫的长度量至柱中,端头为透榫的长度量至榫头外端。
四、檩、连机类构件的长度按每个开间梁架轴线间距计算,搭角出头部分按实计入,悬山出挑、歇山收山者,山面量至博风板外皮,硬山建筑山面量至山墙中线。
五、扶脊木长度按其下脊檩的长度计算。
六、老戗木、嫩戗木按最大外接矩形截面积计算,长度按实际斜长计算。
七、直椽按最大外接截面积计算,长度按实际斜长计算。
八、木构架清洗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九、木楼梯制作安装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在30cm以内楼梯井所占面积。
十、斗拱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攒”计算。
十一、斗拱的单独添配的部件以“件”、“只”计算。
十二、柱头座斗、戗山木,按设计图示尺寸体积以“m3”计算。
十三、斗拱的拆解、检修、拨正归安、拆修以“攒”计算。
十四、里口木、瓦口板、椽碗板、封檐板、眼沿勒板等以“m”计算。
十五、垫拱板均按设计最大外接尺寸,以三角形或梯形面积以“m2”计算。
十六、山雾云、悼木、蒲鞋头、梁垫等均以“副”、“只”计算。
十七、硬木千斤销、雀替、柱中销、枫棋、牛腿、撑拱等均以“只”计算。
十八、各种板类按面积以“m2”计算。
十九、山花板(即疝垫板)按三角形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檩窝所占面积。
二十、博风板(即排疝板)、夹堂板按设计最大外接尺寸以“m2”计算。
二十一、普通木门窗扇部件拆换工程量按拆换数量以“根”计算。
二十二、木门窗框部件拆换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m”计算。
二十三、门窗玻璃拆换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m2”计算。
二十四、栏杆柱拆换工程量按拆换数量以“根”计算。
二十五、扶手修辑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m”计算。
二十六、弯头修辑工程量按拆换数量以“个”计算。
二十七、拆木间隔以实拆的净面积以“m2”汁算。
二十八、门窗小五金拆换工程量按拆换数量以“个”、“只”、“把”计算。
二十九、木门窗套拆换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m2”计算。
三十、木门窗贴脸拆换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m”计算。
三十一、木压条拆换工程量按拆换数量以“根”计算。
三十二、铁窗纱拆换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m2”计算。
三十三、挂画线、踢脚线拆换工程量按拆换的延长尺寸以“m”计算。
三十四、木门窗换梃以“根”计算。
三十五、坐凳楣子按边抹外围面积以“m2”计算。(坐凳楣子腿等边框延伸部分均不得计算面积)
三十六、芯屉按仔边外围(边抹里口)面积以“m2”计算。
三十七、芯屉补换棂条以需补棂条的仔屉面积以“m2”计算。双层夹玻(纱)芯屉两面均需补换棂者按两面面积以“m2”计算。
三十八、各种门、窗扇(不扣除芯屉所占面积)按边抹外围面积以“m2”计算,板门、窗按扇的面积以“m2”计算。(门枢等边框延伸部分均不得计算面积)
三十九、什锦窗面积以水平长乘竖直高度以“m2”计算,其贴脸、仔屉定额以单面考虑,如双面时按两面面积以“m2”计算。
四十、槛框、腰枋、通连楹、门栊按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其中槛、通连楹、门栊两端量至柱中,抱框、间框(柱)、腰枋按净长以“m”计算。
四十一、栏杆以楼地面或楼梯帮板上皮至扶手上皮间高度乘以长度(不扣望柱所占长度)以“m2”计算。
四十二、窗榻板、坐凳面按最大外接长度乘宽以“m2”计算。
四十三、窗榻板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如图纸未注明其长度时,按窗框外围宽度共加10cm计算,窗台板凸出墙面宽度按抹灰面外皮加2.5cm计算。
四十四、美人靠按上口长度以“m”计算。
四十五、挂落、飞罩、落地圆罩按长度以“m”计算。
四十六、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天棚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四十七、井口天花天棚按主墙间面积以“m2”计算,不扣柱,梁,枋所占面积。
四十八、间壁墙工程量以“m2”计算,但应扣除0.3m2以上的门窗、洞口。
四十九、木墙裙(护壁)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
五十、帘架大框以边框外围以“m2”计算,下边以地面上皮为准。
五十一、门头板、余塞板按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五十二、窗帘盒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窗框外围宽度共加30cm计算。其吊轨已包在定额内。单独安装铝质窗帘轨以“m”计算。
五十三、挂镜线以实贴墙的长度以“m”计算,与窗帘盒、门窗贴脸相连时,应扣除窗帘盒或门窗贴脸的长度。
五十四、门窗贴脸的长度,按门、窗框外围以“m”计算。
五十五、木踢脚板以“m2”计算,但在计算长度时不扣除门洞口和空圈处的长度,垛及侧壁也不增加,柱的踢脚板工程量应合并计算。
五十六、新装玻璃均按门窗的外围投影(满外量)面积以“m2”计算。
五十七、拆换、添补玻璃按实换玻璃以“m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