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说明
32.1.1机械设备调试的步骤为:先无负荷、后带负荷,先单机、后系统、最后联动。其机械设备调试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
单体调试:设备在未安装时或安装工作结束而未与系统连接时,为确认是否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满足实际使用条件而进行的单机试运转工作。该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相应的定额子目内,不再另计。其工作内容:
1)熟悉设备资料;
2)检查设备安装质量、单体调试;
3)试验仪器、仪表的准备和回收;
4)单机试运转电(风)费用另行计列。
2
系统调试:在设备于单体调试合格后、负荷试运转前,为使系统内的工艺设备能够符合联合试运转而必须具备的条件所进行的调试工作。该费用,除合同约定者外,凡有施工单位人员参加系统调试工作的,均按本章定额规定计算该项全部费用。其工作内容:
1)系统内设备单体调试时的配合;
2)调试前的全面检查,确认调试必须具备的条件。
3)系统及安装质量的检查、调试。
4)未包括:(1)热机设备的特性试验、效率试验;(2)调试用测点、管线、平台、梯子、照明等的安装;
(3)设计、设备、安装缺陷的消除。
3
联合试运转:在系统调试合格后,从联合启动开始到试运转合格移交生产运行为止所进行的调整试验和试运行工作。该费用列支在煤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标中的“联合试运转费”中。对于机电安装施工单位参加联合试运转所发生的人工费、运转维修费、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应按实编列费用预算并办理审批手续后,向甲方结算。其工作内容:
1)设备和系统安装质量检查;
2)分系统调试阶段的配合;
3)整套设备启动前的全面检查,确定启动必须具备的条件。
4)未包括:(1)设备的单体调试或单机试运;(2)分系统调试;(3)热机设备的特性试验、效率试验;(4)调试用测点、管线、平台、梯子等安装;(5)设计、设备、安装缺陷消除。
32.1.2机械设备调试费计算规定
1 单机试运转耗电(风)费用,可按本章“单机试运转电(风)能定量表”分列数量乘以电(风)单价计算。
2 机械系统调试费用,应按本章“机械系统调试费用计算基础表”分列系数(或百分率)进行计算。
32.1.3机械系统调试费用计取范围:
1
机械系统调试费用是按成套设备考虑的。其成套购置内容及数量,应以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的“设备清单”为据。
2
机械系统的总体调试的计费基础,除了系统内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安装工程人工费,还包括与该系统主机配套的配电、控制、信号等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
3
凡属于“非标”范畴的设备(构件)制作和独立安装的金属构件等(如:井筒装备,提升井架、天轮、装载箕斗,洗煤厂非标溜槽、构件及受煤系统轨道衡等),均不得纳入“计费基础”中。
32.1.4机械系统调试内容:
1
地面生产机械系统及井下采掘运输机械系统等的调试包括:电气联动性能、各种保护装置的可靠性以及皮带称量装置的调整试验。
2
选煤机械系统调试包括:分系统电气联动,全系统电气联动,系统带水,系统加介质带水调试,跳汰系统带风、带气、带水联合试运,以及水位、空压、煤位、称量等自动控制装置的调整试验。
3 提升系统的调试包括:
1)交流机组系统调试包括:电气操作线路,深度指示装置,(液压控制装置)动力制动装置的调整试验,以及挂绳后的井筒各种保护装置调试。在此基础上进行各种操作方式的试运,最后进行重载全速紧急停车试验。
2)电动发电机组供电的直流系统调试包括:电动发电机组的调整及空运,绞车操纵线路,绞车监控装置,盘形闸系统的调整试验,挂绳挂罐后的各种井筒保护装置的调试。在此基础上进行各种工作方式操纵试验,最后进行重载全速紧急停车试验。
3)可控硅供电的直流系统调试包括:可控硅系统的分步调试以及开闭环调试,绞车系统的操纵线路,监控装置,盘形闸系统调试,挂绳挂罐后的各种井筒保护装置调试,在此基础上进行各种工作方式操作,最后进行重载全速紧急停车试验。
32.1.5设备、设施及管道电缆(线)拆除费用规定
1
设备、设施(不含地面起重机轨道和井下液压支架)拆除费用:不论其新旧程度如何,均应按相应安装定额基
价的50%计算其拆除费用。
2
管道及电缆(线)拆除费用需分别计算。
1)如经拆除后仍可复用的项目,可按相应安装定额人工与机械费用之和的60%计算。
2)对于拆除后报废不用的项目,则按相应安装定额人工与机械费用之和的30%计算。
3
拆除被埋入地下的设备、设施以及管道、电缆线时,所发生的挖、填土方量,可按输电线路分章定额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