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包括钻灌浆孔、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回填灌浆、劈裂灌浆、高压喷射灌浆、接缝灌浆、防渗墙造孔及浇筑、振冲桩、冲击钻造灌注桩孔、灌注混凝土桩、减压井、锚杆支护、预应力锚索、喷混凝土、喷浆、挂钢筋网等 共45节。
二、基础处理工程定额的地层划分
1.钻孔工程定额,按一般石方工程定额十六级分类法中Ⅴ~ⅩⅣ级拟定,大于ⅩⅣ级岩石,可参照有关资料拟定定额。
2.冲击钻钻孔定额,按地层特征划分为十一类。
3.钻混凝土工程除节内注明外,一般按粗骨料的岩石级别计算。
三、灌浆工程定额中的水泥用量系概算基本量。如有实际资料,可按实际消耗量调整。
四、钻机钻灌浆孔、坝基岩石帷幕灌浆等节定额
1.终孔孔径大于91mm或孔深超过70m时改用300型钻机。
2.在廊道或隧洞内施工时,人工、机械定额乘以表7-1所列系数。
表7-1
廊道或隧洞高度 (m) |
0~2.0 |
2.0~3.5 |
3.5~5.0 |
5 0以上 |
系 数 |
1.19 |
1.10 |
1.07 |
1.05 |
五、地质钻机钻灌不同角度的灌浆孔或观测孔、试验孔时,人工、机械、合金片、钻头和岩芯管定额乘以表7-2所列系数。
表7-2
钻孔与水平夹角 |
0~60° |
60~75° |
75~85° |
85~90° |
系 数 |
1.19 |
1.05 |
1.02 |
1.00 |
六、本章灌浆压力划分标准为,高压 >3MPa、中压1.5~3MPa、低压 <1.5MPa。
七、本章各节灌浆定额中水泥强度等级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的,可按以下标准选择:回填灌浆32.5;帷幕与固结灌浆32.5;接缝灌浆42.5;劈裂灌浆32.5;高喷灌浆32.5。
八、锚筋桩可参照本章相应的锚杆定额。定额中的锚杆附件包括垫板、三角铁和螺帽等。
九、锚杆(索)定额中的锚杆(索)长度是指嵌入岩石的设计有效长度。按规定应留的外露部分及加工过程中的损耗,均已计入定额。
十、喷浆(混凝土)定额的计量,以喷后的设计有效面积(体积)计算,定额已包括了回弹及施工损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