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挖土工程: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长度是宽度3倍以外者为地槽;槽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为地坑;槽底宽度在3m以外,且槽底面积在20m2以外者为土方。
四、垂直方向处理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属于平整场地,处理厚度超过30cm属于挖土或填土工程。
五、湿土与淤泥(或流砂)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具有流动状态的土(或砂)为淤泥(或流砂)。
六、混凝土基础垫层与混凝土基础的划分:混凝土厚度在12cm以内者为垫层,执行混凝土垫层基价子目;混凝土厚度在12cm以外者为基础,执行第三章混凝土基础基价子目。
七、人工挖冻土指施工时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下,人工开挖已冻结的土。
八、支挡土板基价子目综合考虑了连续支和断续支两种工艺,实际情况不同时不得调整。
九、先打桩后采用人工挖土,并挖桩顶以下部分时,挖土深度在4m以内者,全部工程量(包括桩顶以上工程量)按相应基价乘以系数1.25计算,挖土深度超过4m时,每超Im按相应基价子目增加4.00元/m3(其中:人工0.06工日,人工费3.66元,管理费0.34元)。
十、挖地槽、地坑、土方的回填,不分室内室外,也不分是利用原土还是外购黄土,凡标高在设计室外地坪以下者均执行回填土基价子目,在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室内房心还土执行素土夯实(位于地面以下)基价子目,位于承重结构基础以下的填土应执行素土夯实(位于基础以下)基价子目。
十一、除混凝土垫层基价子目已包括槽底打夯,其他垫层基价子目均未包括槽底原土打夯,如设计无混凝土基础垫层时,应另列项目计算槽底原土打夯。
虚土 | 天然密实土 | 夯实土 | 松填土 |
1 | 0.77 | 0.67 | 0.83 |
1.3 | 1 | 0.87 | 1.08 |
1.5 | 1.15 | 1 | 1.25 |
1.2 | 0.92 | 0.8 | 1 |
2.放坡系数表
土质 | 起始深度(m)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在坑内作业 | 在坑外作业 | |||
般土 | 1.4 | 1:0.43 | 01:00.3 | 01:00.7 |
砂砾坚土 | 2 | 01:00.3 | 01:00.1 | 1:0.33 |
3.工作面增加宽度表
基础工程施工项目 | 每边增加工作面(cm) |
毛石基础 | 15 |
混凝土基础或基础垫层需要支模板时 | 30 |
使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潮层 | 80 |
带挡土板的挖土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