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表按照《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编制。浙江省建筑市场专用材料分成37个大类(材料数据编码的前二位数字分别为01-37),其中园林绿化工程材料现有编码为320710001-3235100**,由省市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市场信息价。
2.我省营造林定额专用材料编码方法与其保持一致,其中材料编码由二位一级大类(编码为32)、二位二级子类、一位类别、四位不连续的数字组成,共9位数字编码。为避免与园林绿化工程材料编码混淆,林业行业营造林工程材料新增编码后四位数字由0201开始。
3.本基价取定的材料基期价格,根据浙江省2017年第3、第4季度市场价格水平综合确定。除人工费、部分种苗费外,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按16%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现行10%的税率降至9%。
4.营造林工程概预算实际造价时,按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季人工、材料市场信息价进行调整。
5.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分为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简称“含税信息价”)和不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简称“除税信息价”):
(1)含税信息价指由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包括了含进项税额的供应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计算公式为:
含税信息价=含税供应价+含税运杂费+含税材料采购保管费
1)含税供应价包含了进货费(含进项税)、供销部门经营费和包装费等有关费用,不包含包装品押金,也不计减包装品残值。
2)含税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及其他附加费等费用;不含苗木、材料上山费用。
3)含税采购保管费系指材料部门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和工地保管、仓储损耗等内容。含税采购保管费费率标准为1.5%。计算公式为:
含税采购保管费=(含税供应价+含税运杂费)×1.5%
(2)除税信息价是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不含进项税额的材料供应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本省除税信息价按“一票制”(是指企业在购买材料或其他物资时,材料供应商就收取的材料或物资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业企业仅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的形式)进行测定。除税信息价计算公式为:
除税信息价=含税信息价÷(1+增值税税率)
(3)含税信息价,适用于符合财税〔2016〕36号文件中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要求的工程项目。除税信息价,适用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工程计价中涉及的机械、材料进项税额,单列处理。
(4)如采用“两票制”进行价格结算的材料,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