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保温
1.本标准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本标准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3.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项目内。
4.本标准外墙保温按外墙外保温考虑,用于外墙内保温时,人工乘以0.9的系数。保温板、保温砂浆外墙内保温中,内墙做涂料墙面者,保温砂浆保温系统抗裂层应扣除弹性底层涂料,保温抗裂砂浆用量乘以0.9的系数;内墙贴饰面砖墙面者,保温砂浆保温系统抗裂层按相应檐高20m内的子目其保温抗裂砂浆、保温塑料锚栓乘以0.9的系数。贴面砖由保温方提供砖、嵌缝料,套用面砖子目应扣除贴砖相关材料用量,不得重复。
5.保温系统中,甲方提供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者,人工乘以1.1的系数。
二、防腐
1.本标准适用于基础防腐工程,按96J333-1和96J333-2标准图集编制。其他防腐按化工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2.各种砂浆、混凝土、胶泥的种类或配合比,设计与本标准不同时,可作调整。
3.基础防腐不分平面立面,均按本标准统一执行。
4.腐蚀条件下,桩应采用实心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当pH值小于4.5时,桩身采用涂料防护。涂料按沥青漆考虑,设计不同时,换算材料单价,其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