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回填、垫层、余亏土运输工程,共4节27个子目。 二、土壤分类详见附表一。 三、本章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沟槽排水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 四、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找平。 五、平垫院子包括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100mm的就地挖、填、场内运土、找平。 六、挖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 1.底宽≤7m,底长>3倍底宽,执行挖沟槽相应子目。 2.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执行挖基坑相应子目。 七、挖槽、基坑已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 八、挖淤泥、流砂不适用于房屋内被积水浸泡的泥砂项目。 九、灰土垫层拆除包括碎砖、三合土的拆除。 十、土方回填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购土。 十一、场内余(亏)土运输分300m运距及增减50m运距两个子目,综合了人工及小推车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按设计文件图示尺寸或数量计算,无设计文件时按现场实际尺寸或数量计算。 二、平整场地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三、平垫院子以面积计算。 四、挖沟槽、基坑: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挖土深度超过放坡起点时,另计算放坡土方增量,局部加深部分并入土方工程量中。 1.挖土底面积: (1)基坑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加工作面宽度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作面宽度详见附表三。 (2)沟槽按基础垫层宽度加工作面宽度乘以沟槽长度计算。 2.放坡增量: (1)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附表二计算。设计另有规定除外。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起。 (3)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_工程量。 五、挖淤泥、流砂按体积计算。 六、灰土垫层拆除及新做以体积计算。 七、既有建筑物内挖土以体积计算。 八、回填工程: 1.以体积计算,扣除地坪以下建筑物、构筑物、墙基、柱基、垫层及直径500mm以上的管道体积。 2.房心回填土工程量按地面面积乘以室外设计地坪至室内地面垫层下皮的高度差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管沟等所占的体积。 九、场内余(亏)土运输工程量计算: 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一回填土体积 取土运输体积=回填土体积一挖土体积(系指挖土少于回填土) 附表一土壤分类表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定义。 附表二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
附表三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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