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本文件中定额应符合JTG/T 3811、JTG/T 3833规定。
5.2
本文件中定额包括:
a)
通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见附录A),分为:
1)土石方工程机械;
2)路面工程机械;
3)混凝土及灰浆机械;
4)水平运输机械;
5)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6)打桩、钻孔机械;
7)泵类机械;
8)金属、木、石料加工机械;
9)动力机械;
10)工程船舶;
11)通风机等。
b)
公路养护新增专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见附录B)。
5.3
本文件的定额费用中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等为不变费用,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其他费用等为可变费用。
5.3.1
编制机械台班单价时,计算不变费用的调整系数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计算可变费用中机械操作人员及动力燃料台班消耗量应以本定额中的数值计算。
5.3.2
人工工日单价标准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5.3.3 动力燃料费按工程所在地的动力燃料的预算价格计算。
5.4
车船使用税等其他费用依据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按表1中年工作台班计入台班费。
表1 机械的年工作台班
机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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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作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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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洒布车,汽车式划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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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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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拖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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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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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沥青运输车、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输送泵车、自卸汽
车、运油汽车、加油汽车、洒水汽车、汽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钻孔
机、内燃拖轮、起重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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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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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货汽车、机动翻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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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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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驳船、抛锚船/机动艇、泥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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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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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清扫车、道路养护车、护栏清扫车、桥梁检查车、高空作业车、工程修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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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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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本文件中定额的基价是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的合计数。不变费用基价按定额规定的费用计算, 可变费用基价中的人工费、动力燃料费按表2计算。
表2 人工费、动力燃料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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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工资
(工日)
|
汽油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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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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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油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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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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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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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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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柴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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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格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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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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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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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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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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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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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
|
2.72
|
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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