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15年版)一套共5册,包括:
第一册 建筑修缮工程(上、下册)
第二册 电气工程
第三册 输电线路工程
第四册 调试工程
第五册 通信工程
二、本册为第一册《建筑修缮工程上册》(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适用于1000kV及以下电网、±800kV及以下换流站、通信站、串补站的检修、技术改造工程。上述工程以外的项目可以参照执行。本定额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基础依据。
四、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规定、规范,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编制的。
(一)所依据的主要规程、规范
1.DL/T 5210.1-200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
2.DL 5009.3-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3部分:变电站。
3.现行有关变电工程建筑、结构、装饰、水工建筑、水工结构等设计规范。
4.现行有关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规程与规范。
(二)主要的技术标准
1.国电电源[2002]786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2.LD/T 72.1~11-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
3.中电建协[2009]44号 中国电力建设工法汇编。
4.电力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12年版)。
五、本定额是在正常的自然条件、环境条件下,按照电网检修或技改工程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选择常用的施工方法与施工工艺,并考虑了建筑与安装在合理交叉作业条件下进行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消耗量反映了电力建设行业建筑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平,代表着电力行业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除定额规定可以调整或换算外,不得因具体工程实际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与水平、材料消耗种类与数量、施工机械规格与配置等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消耗量的确定和价格的取定
(一)人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根据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照八小时工作制计算。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不分工种以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是按照正常合理的劳动力组织、劳动效率确定的,包括定额子目内直接生产用工消耗量、定额子目外直接生产用工消耗量、工序施工准备与收尾用工消耗量、使用工具用具人工消耗量、操作机械人工消耗量。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普通工37元/工日,建筑技术工52元/工日。
(二)材料、半成品、成品
1.本定额中材料分为计价材料和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费用未包含在定额基价中,其价格可依据电力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未计价材料消耗量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作调整。
2.本定额中的材料、半成品、成品是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且具有质量合格证书和试验合格记录的产品考虑。
3.材料的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并包括了合理的施工损耗量、现场堆放损耗量、场内运输损耗量。有关施工措施使用的周转性材料在定额中按照摊销量计列。
4.材料用量较少、材料费用低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5.本定额包括施工现场加工、配制、制作、预制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场内运输费用。场内运输包括被加工、配制、制作、预制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从存放仓库或堆放地点运至施工加工地点的水平与垂直运输。
6.定额中的材料与设备的划分执行《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5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5年版)中的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规定。凡在定额材料栏内、章节说明、定额注释中明确的设备外,均为材料。
7.本定额中计价材料单价按照电力行业2015年第一季度材料预算价格综合取定。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照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效率确定的,包括基本消耗量、超运距消耗量、超高度消耗量、必要间歇时间消耗量、机械幅度差等。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或仪表的购置、摊销和维护,未列其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5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5年版)的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包括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操作司机人工费。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等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
4.本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费按电力行业2015年机械台班库综合取定。
七、本定额中包括的施工工作内容,除各章节说明外,均包括从施工准备、场内运输、施工操作到完工清理全部过程所有的施工工序。
八、场内运输及超高降效
(一)本定额水平运输费综合在相应定额子目中,不单独计算,当水平运输距离大于1km时,应增加运费。垂直运输费按照第14章定额规定计算。
(二)本定额第12章构筑物工程中,混凝土管道安装、室外沟道、室外池井、变配电构支架工程不单独计算垂直运输费及超高降效增加费,其费用综合在相应的定额子目中。
(三)本定额垂直运输费用中不包括混凝土预制构件与钢结构构件吊装费。
九、半成品、成品
(一)本定额中的半成品、成品是指施工单位自行制作或委托制作或市场采购的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建筑配件或构件。
(二)本定额中混凝土是按照施工现场集中搅拌站制备考虑的,当工程采用施工现场搅拌机制备混凝土时,按照本定额附录D相应的单价进行调整;当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按照价差处理。混凝土制备费包括组成混凝土的材料费、混凝土搅拌的人工费与机械费、混凝土场内水平运输费、混凝土制备材料损耗费、混凝土搅拌与运输的损耗费。
(三)本定额中砂浆是按照施工现场搅拌机制备考虑的,当工程采用人工制备时不做调整;当采用商品砂浆时,按照价差处理。砂浆制备费包括组成砂浆的材料费、砂浆搅拌的人工费与机械费、砂浆水平运输费、砂浆制备材料损耗费、砂浆搅拌与场内运输的损耗费。
(四)半成品、成品钢结构费用包括钢材下料、加工、除锈、焊接、防锈、防腐、面漆费用;包括钢结构制作材料与配件费、人工费与机械费;包括钢结构制作材料与配件的损耗费、场内运输费。
(五)成品门窗费用包括门窗框、门窗扇、气窗、小门、玻璃费用;包括材料下料、加工、拼装、除锈、焊接、防锈、防腐、面漆费用;包括门窗制作材料费、五金费、配件费、人工费与机械费;包括门窗制作材料与配件及五金的损耗费、场内运输费。
十、定额中混凝土施工以机械运输为主、人工浇注,当工程施工采用混凝土输送泵浇注时,施工现场制备(搅拌)的混凝土按照本定额附录D相应的单价进行调整;每浇注1m3混凝土成品增加机械费11.02元,减少人工费11.28元。泵送混凝土工程量按照施工实际数量计算。
十一、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上”或“××以外”均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说明内未尽事宜,按各章说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