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内容范围
本章包括混凝土杆拆除、混凝土杆钢环圈切割、钢管杆拆除、铁塔拆除、拉线拆除、铁塔附属设施拆除、混凝土杆横担拆除。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混凝土杆拆除以“基”为计量单位。
2.混凝土杆钢环圈切割以“个”为计量单位。
3.钢管杆拆除以“基”为计量单位。
4.铁塔拆除以“t”为计量单位。
5.拉线拆除以“根”为计量单位。
6.铁塔附属设施拆除以“t”为计量单位。
7.混凝土杆横担拆除以“组”“根”为计量单位。
三、定额使用规则
1.混凝土杆拆除:
1)定额以杆型和组合重量的形式表示,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型式、杆高和施工方法,使用时,不能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定额;分段式双杆拆除按破坏性拆除考虑,钢环切割不得计列,仅在考虑到环境要求的设计方案时才按需计列。
2)使用中如出现三联杆拆除,可按每根单杆重量套用相应单杆定额乘以系数2.5。
3)木杆和混凝土方杆拆除套用混凝土杆拆除定额子目,木杆按对应混凝土杆定额乘以系数0.3,混凝土方杆按对应混凝土杆定额乘以系数2.0。
2.钢管杆拆除: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型式、杆高和施工方法,使用时,不能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3.铁塔拆除:
1)定额对直线塔与耐张转角塔、自立塔与拉线塔做了综合考虑。
2)紧凑型铁塔、钢管塔拆除,按相应的铁塔拆除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4.拉线拆除:定额对不同材质和规格已做了综合考虑,适用于单根拉线的拆除,若拆除“V”形、“Y”形或双拼拉线时,应按2根计算。其他情况不做调整。
5.混凝土杆横担拆除:
1)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混凝土杆横担和进户线横担单双及相数,使用时,不能因实际情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2)定额中拆除费用计算按照单杆横担计算,双杆横担拆除时按照单杆横担定额乘以1.8的调整系数。
四、其他有关说明
1.铁塔附属设施拆除包括防坠落装置、休息平台、局部塔材(如塔头、横担等)等的拆除。
2.本定额中拉线拆除按破坏性拆除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