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基本规定
编制养护工程预算时,应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小修保养预算定额》规定的各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本办法规定的养护工程预算编制时项目所在地的人工费工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计算出各养护工程项目的工、料、机费用,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各项费用。预算的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各项费用的计算都应通过规定的表格反映。各种表格的计算顺序和相互关系见图1所示。 |
5.2编制依据
a)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b)本办法及配套定额;
c)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补充规定和定额等;
d)批准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若有)等有关资料;
e)养护工程设计文件(含施工方案及交通组织设计);
f)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及设备预算价等;
g)有关合同、协议等;
h)其他有关资料。
5.3文件的组成
5.3.1预算文件的组成
养护工程预算文件应由封面、扉页、目录、编制说明及全部计算表格组成。
5.3.2封面及目录
养护工程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本办法附录A中的规定制作,扉页的次页应有工程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执业(从业)资格印章,编制日期及第几册等内容。目录应按养护工程预算表的标号顺序编排。
5.3.3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写出编制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应叙述的内容一般有:
a)养护工程概况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工程规模、主要设备参数、维修技术方案、交通组织方案、相关设计文件等;
b)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预算单价的依据或来源,补充定额及编制依据等的详细说明;
c)与预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设计图纸;
d)总预算金额,与上一阶段造价对比情况,人工、主要材料、配件、设备的总需要量以及预算单价;
e)其他与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应的事项。
5.3.4预算表格
养护工程预算应按统一的预算表格编制,表格样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3.5预算文件
预算文件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照规定的份数,随设计文件一并报送(包含电子文档和编制补充定额的详细资料)。预算文件包括内容如图2所示。
5.4预算项目
预算项目应按项目表的序列及内容编制,如实际出现的工程和费用项目与项目表的内容不完全相符时,一、二、三部分和“项”、“子项”的序号应保留不变,“目”、“子目”、“节”、“细目”、“子细目”可随需要增减,并按项目表的顺序以实际出现的“目”、“子目”、“节”、“细目”、“子细目”依次排列。不保留缺少的“目”、“子目”、“节”、“细目”、“子细目”的序号。预算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养护工程费
第七项 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第2分项 收费系统小修保养
第3分项 监控系统小修保养
第4分项 通信系统小修保养
第5分项 供电及照明系统
第6分项 隧道机电系统
第7分项 机电系统巡检
第二部分 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基本预备费
项目表的详细内容见附录B。养护工程的分类标准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5.5项目表编码
分项编码采用分部、项、子项、目、子目、节、细目、子细目的层次。分项编号示例见图3。
5.6费用组成
养护工程预算费用的组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