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1 采用定额计价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编制和调整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统计工程进度、签订承发包合同、拨付工程预付价款和工程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考核工程成本和施工企业备工备料的依据。 7.0.2 定额计价编制的主要依据: 1 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书; 2 施工图及说明; 3 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 4 煤炭建设项目单位工程统一名称表; 5 各类现行工程定额: 1)井巷工程:执行《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基础定额(2015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15基价)》; 2)特殊凿井工程:执行《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基价)》; 3)露天剥离工程:执行《煤炭建设露天剥离工程综合消耗量定额(2015基价)》; 4)地面建筑工程:执行《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基价)》; 5)安装工程:执行《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基价)》,不足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6)工程取费:执行《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5)》; 7)涉及其他专业部门的工程:执行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现行定额或规定。 7.0.3 预算编制: 1 预算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 预算编制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提交预算。 3 编制预算时,如定额缺项,编制单位可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及劳动定额资料编制补充定额,补充定额应报地区煤炭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批。 4 预算技术经济指标所用计量单位必须和单位工程概算表计量单位一致。 7.0.4 预算书的组成及表格: 1 封面; 2 编制说明,主要说明单位工程技术特征、编制依据(定额、取费标准等)等; 3 单位工程造价及消耗量分析表(表A.0.14); 4 单位工程预算总表(表A.0.15); 5 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表A.0.16); 6 安装工程定额外材料预算表(表A.0.17); 7 工程量计算表(表A.0.18); 8 补充定额及基价计算表; 9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汇总分析表; 10 人工及主要材料、动力消耗量汇总和价差计算表(表A.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