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1 建筑安装工程价差是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费用,因价格变动对工程造价产生的相应变化值。 9.0.2 建筑安装工程价差调整原则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自觉遵守价值规律,坚持实事求是。 2 维护价格和价差调整的真实性、合理性,坚决剔除随意抬价、压价、伪造价等不合理价格因素,确切反映本地(矿)区一定时期内的合理价格水平。 3 正差和负差均应按实调整。 9.0.3 建筑安装工程价差调整的方法 1 初步设计概算价差调整 1)初步设计概算价差采用综合调整系数调整。综合调整系数用于调整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期与概算定额(指标)基价期因价格变动引起的工、料、机价差费用。 2)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时概算价差综合调整系数应根据矿井开拓方式等技术特征,选择相应的价差综合调整系数,按规定进行价差调整。 3)计算公式:初步设计概算价差=基价概算价值×(综合调整系数-1)。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价差综合调整系数的核定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并按规定报送项目所在地矿区人工、材料价格,由煤炭工业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依据有关规定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地区价差综合调整系数进行测算、批复。 2 最高投标限价(标底)、预(结)算价差调整 1)定额人工费价差 人工费价差=∑[各工种定额工日数(包括半成品)×(结算人工单价一定额人工单价)] 2)材料价差调整 (1)调差材料品种: ①井巷工程:钢材(包含井圈及连接板、金属碹胎、金属模板、钻杆、中空六角钢、钻头、风镐钎、齿座)、木材(包含木碹胎、木模板)、水泥(含水泥制品)、砂、石、炸药、雷管、速凝剂、各类早强剂、锚杆(锚索)、金属网,以及井巷工程辅助费中的煤、风、水、电。 ②土建工程:型钢滑模、钢材(包含钢模板、钢脚手架及配件)、不锈钢制品、木材(包含胶合板、木模板及脚手架)、水泥及水泥制品、砖、石、砂、玻璃、沥青及屋面防水材料、油毡、钢门窗、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贴面材料。 ③安装工程(含室内暖卫、照明、通风等):定额外材料。 ④特殊凿井工程:钢材、水泥、砂、石、氯化钙、水玻璃、液氨、塑料软管(供液管)、钻杆、加重管、锁接头、牙轮钻头、大钻机牙轮、聚丙烯酰胺、纤维素、三聚磷酸钠、各类早强剂、速凝剂、水、电。 ⑤露天剥离工程:钢材、水泥、木材、炸药、雷管、钻头、钻杆。 (2)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办理工程结算调整价差时,其价格应按实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3)材料价差调整计算公式: 材料价差=∑(矿区材料实际价格-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定额耗用量 3)机具使用费价差调整 (1)机具使用费中的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和安拆费及场外运费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统一调整。 (2)人工、燃料动力费价差调整: ①人工费价差调整同上。 ②汽油、柴油等价差按矿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③风、水、电价差的调整,按附录B煤炭建设工程风、水、电价格计算办法的规定计算矿区价格,根据定额计算的消耗量进行调整。 4)井巷工程辅助费定额内材料费中的摊销费价差采用系数调整 按照相应条件,依据附录C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周转材料综合消耗量定额计算价差调整系数,报告期材料价格的确定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价差=∑材料费中摊销费×(辅助费周转材料报告期费用/10000-1) 9.0.4 结算人工费单价由煤炭工业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按年度进行测算、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