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信系统调试、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防火阀、排烟阀、正压送风阀控制装置调试、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风机调试、消防水泵联动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消防电梯调试等。
二、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并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
三、基价中不包括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应另行计算。
四、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区分不同点数按系统计算。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其点数按具有地址编码的器件数量计算。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信系统调试按消防广播喇叭及音箱、电话插孔和消防通信的电话分机的数量分别以只或部为计量单位。
二、消火栓灭火系统按消火栓启泵按钮数量以点为计量单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按水流指示器数量以点(支路)为计量单位;消防水炮控制装置系统调试按水炮数量以点为计量单位。
三、防火控制装置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点为计量单位。
四、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按调试、检验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量总数计算,以点为计量单位。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是由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等组成的灭火系统,按气体灭火系统装置的瓶头阀以点计算。
五、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按模块点数执行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相应子目。
六、消防电梯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部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