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方桩、板桩,立柱,板,梁,拱桥构件,小型构件,混凝土灌缝与接头,蒸汽养护,共8节。
二、发生地模、胎模费用时,执行本册第八章“临时工程”相应项目。胎、地模的占用面积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以“m3”计算。
2.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m3”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3.预制空心板梁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消耗量。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梁长超过16m时,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9%。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则不得再计算增加量。
4. 预应力桁架梁的预制执行桁架拱拱片子目。
5.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用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中。
二、模板工程量计算:
1.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I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m2”(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2.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m2”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3.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本定额均考虑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4.空心板中空心部分,可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m2”计算工程量。
5.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三、预制构件中的钢筋混凝土桩、梁及小型构件,按2%计算其运输、堆放、安装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