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8年《太原市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变化,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2011年《太原市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太原市实际,编制完成了2018年《太原市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预算定额)。经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本预算定额自2019年3月1日起执行。原2011年《太原市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本预算定额由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