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本章定额包括人工拆除、机械拆除及建筑污土运输三部分。
2.拆除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对本建筑物和毗连部位进行支顶、加固及现场监护。在拆除施工中,应尽量保护可利用的原材料、构件的完好,并将可用材料及污土运至30m以内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清理归堆。
3.凡符合整体拆除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分项拆除定额。
4.整体拆除工程量的建筑面积均按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5.拆除工程不包括水、电线路及室内设备的拆除,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6.本定额多层建筑拆除以六层以内为准,如系七层时,可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05。
7.利用拆除后的旧材料抵减拆除人工费者,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处理。
8.自然地坪以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除另有说明外,均包括开口部分的土方开挖。
9.木屋架、金属压型板屋面、采光屋面、金属构件拆除按起重机械配合拆除考虑,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取定机械型号不同者,按定额执行。
二、人工拆除
1.砌体拆除
(1)砖基础拆除不分砂浆种类,均执行同一定额。
(2)空花砖墙拆除如有部分为实砌体时,应分别套用定额。
(3)石砌体拆除是按浆砌考虑的,如拆除干砌护坡时,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
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
(1)混凝土基础拆除包括土方开挖。
(2)各种混凝土构件破坏性拆除均包括断钢筋、剔凿、落料、破小(指人力能装车为度)等,拆除机械按风炮机编制,如采用切割机械无损拆除局部混凝土构件,另按无损切割项目执行。
(3)混凝土整体楼梯(含现浇、预制)拆除包括踏步或楼梯段、楼梯梁及休息平台等,但不包括混凝土栏板,栏板(包括扶手)拆除时另按相应定额执行,其高度是按1.2m以内考虑的。
(4)阳台底板、雨篷拆除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墙体内梁的体积,如拆除时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3.木结构拆除
(1)各种屋架拆除系指整架卸落,如整架再分解拆散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
(2)中式屋架拆除包括柱拆除。
(3)屋面木基层拆除是分别按檩、椽、屋面板、挂瓦条等分列项目进行拆除。
(4)拆除木檩包括拆檩的附件。
4.屋面及防水保温拆除
(1)各种瓦屋面拆除包括泥背、瓦笆、荆笆、望砖、石板等基层及其以上的屋面拆除,不包括木基层拆除。
(2)金属压型板及采光屋面包括龙骨(骨架)拆除。
(3)保温层(或防水层)与保护层一起拆除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8。
(4)卷材屋面拆除包括沥青油毡卷材及各种新型防水卷材。
(5)卷材屋面找平层系指水泥砂浆找平层,如系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时,每10m2增加人工0.24工日。
(6)屋面块料面层是指上人型平屋面铺贴的块料面层,包括面层、结合层的拆除。
(7)水落管出水口拆除工程量并入水落管工程量内。
5.金属结构构件拆除
(1)金属构件拆除按气割施工方法考虑,施工方法不同不作调整。
(2)钢屋架拆除仅包括卸落,不包括分解。其跨度超过12m以上时,每超过3m增加人工0.7个工日。
(3)铁烟囱拆除是以高度5m为准,5m以上每增高1m增加人工0.66个工日。
(4)其他金属构件拆除,包括垃圾斗、出灰口、灯箱、招牌、广告牌、管道支架等零星构件。
6.楼地面拆除
(1)混凝土垫层拆除适用于各种混凝土垫层。如系沥青混凝土垫层或车行道拆除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8。
(2)地面抹灰层与块料面层铲除不包括找平层,如需铲除找平层者,每10m2增加人工0.2工日。
(3)块料面层拆除,定额是按塑性水泥砂浆结合层考虑的,如属于在半干硬性水泥砂浆基层面上铺贴,则按相应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5。
(4)黏土砖平铺、侧铺是按砂浆结合层考虑的,如系砂结合层时,按相应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5。
(5)木地板、木楼梯拆除
1)木地板拆除分为带龙骨、不带龙骨,不论有无毛地板均执行同一定额。
2)木楼梯系整体拆除定额,包括栏杆、扶手等全部拆除;如单拆木栏杆、扶手时,执行栏杆、扶手分项定额。木扶手拆除不论是否带有托板均执行同一定额。
3)木踢脚线拆除包含在木地板、木楼梯拆除子目中。
4)拆除带支架防静电木地板按带龙骨木地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
(6)栏杆、扶手拆除
1)木栏杆、金属栏杆、玻璃栏杆及靠墙扶手拆除,既适用于楼梯、阳台、窗钢护栏手工拆除,也适用于周边、坑口防护设施。
2)阳台、窗钢护栏手工拆除,包括绳索吊运、螺栓剔出及孔洞堵抹。
7.墙、柱面拆除
(1)整体面层铲除
1)石灰砂浆、水泥砂浆面层铲除均包括底层及粉刷层的铲除。
2)装饰抹灰面层铲除包括面层和底层铲除。
3)油皮铲除的界定:
①木材面铲旧油皮系指板材面层,不包括门窗。
②抹灰面油漆、涂料铲除包括各种抹灰面的油漆、涂料,不包括抹灰面的铲除。
③金属面铲旧油皮系指钢板、扁钢铲油皮,如系角钢、槽钢、工字钢等型钢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3。
4)旧砖墙面剔除灰缝适用于旧墙面重新装饰面层。
(2)块料面层拆除
1)水泥砂浆挂贴、粘贴大理石、花岗岩等面层拆除,均包括灌缝砂浆、结合层及各种挂件、铁件的拆除。
2)干挂大理石、花岗岩拆除包括挂件或钢架拆除。
3)零星项目拆除适用于挑檐、腰线、窗台板、窗台线、门窗套以及面积在1m2以内的零星装饰项目。
(3)装饰面面层拆除
1)墙柱面装饰拆除是按整体拆除和分项拆除编制的。整体拆除包括龙骨、基层板、面层拆除;分项拆除分为龙骨、基层板、面层拆除。
2)壁纸、墙布、软包撕拆包括胶结面刮铲及杂物堆积、运输、清理。
8.天棚拆除
(1)整体面层铲除
1)石灰砂浆、水泥砂浆面层铲除,均包括底层及粉刷层的铲除。
2)壁纸、墙布撕拆包括胶结面刮铲及杂物堆积、运输、清理。
(2)装饰面面层拆除
1)天棚拆除包括天棚整体拆除和天棚分项拆除。在施工中应根据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分别套用定额(金属龙骨拆除包括膨胀螺栓及射钉的拔出等内容)。
2)保温天棚拆除包括木龙骨、吊杆、面层(不分材质)拆除及填充材料的清除。
3)檐口板条天棚拆除按相应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9.门窗拆除
(1)整樘门窗、门窗框及钢门窗拆除,按每樘面积2.5m2以内考虑,面积在4m2以内者,人工乘以系数1.30;面积超过4m2者,人工乘以系数1.5。
(2)铝合金、塑钢封闭阳台包括绳索吊运、建筑物边角修补、附件剔出及孔洞堵抹。
(3)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拆除定额是按整樘拆除考虑的。如先拆扇后拆框或整樘拆除后进行框、扇分解时,按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如只拆扇不拆框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45。
(4)铝合金门窗拆除分单扇、双扇或洞口面积,按整樘拆除考虑。
(5)卷闸门窗、卷闸箱及卷闸装置拆除包括墙体修整、螺栓剔出及孔洞堵抹。
10.隔墙、隔断拆除
隔墙、隔断拆除不论单面、双面均包括木龙骨及门窗的拆除。木隔断拆除包括隔断门扇及各种连接铁件的拆除。
11.其他装饰拆除
(1)窗帘盒拆除(包括棍、轨、支托)定额是按长度2m以内考虑的。如长度超过2m时,每增加0.5m,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2。
(2)通窗帘盒是指贯通于两墙间与窗平行的窗帘盒。通窗帘盒拆除均包括窗帘轨、棍、钢丝及固定件拆除。
(3)护墙板、筒子板拆除包括龙骨基层板及面层,并包括剔出木楔等工作。
(4)装饰带是墙柱面装饰的软包、绘画或拼花造型的分格带,当其宽度在150mm以上时,执行装饰带拆除定额,宽度在150mm以内时,执行线条拆除定额。
(5)门扇软包面、饰面板、铁皮面层拆除包括手工卸扇及保护扇体无损。如门扇一面为软包,一面为铁皮同时拆除,则在拆铁皮面层基础上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如门扇为双面软包或双面铁皮面层拆除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工程量仍按扇计算。
12.构筑物拆除
(1)化粪池拆除不包括掏粪,如掏粪或清理粪便污物时,另执行掏粪坑定额。
(2)砖地沟拆除包括挖土、砌体、沟底垫层的拆除。
(3)砖烟囱筒身拆除系按混合砂浆考虑的,如系水泥砂浆时,人工乘以系数1.33。
三、机械拆除
1.本定额包括房屋整体拆除、单项混凝土及砌体的拆除。房屋整体拆除不包括基础拆除工程。
2.凡使用机械拆除的工程,均执行机械拆除相应项目的定额,不得再套用人工拆除项目。
3.机械拆除定额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防护、警戒、监护及人工配合机械的内容,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均不得调整。
4.整体拆除时,室内地坪以上部分套用整体拆除项目,以下基础部分套用单项拆除项目。
5.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机械拆除,地下室及人防建筑物、构筑物的机械拆除,均套用本章单项拆除项目。
6.当实际操作的拆除机械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使用的机械台班单价进行换算,其他不变。
四、建筑污土运输
楼层运出垃圾垂直运输机械不分卷扬机、施工电梯,均按定额执行,如采用人力运输,每10m3按垂直运输距离每5m增加人工0.78工日,并取消楼层运出垃圾项目中相应的机械费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拆除
1.砌体拆除
(1)各种砌体拆除包括内、外装饰面层厚度,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隔墙及隔断的拆除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
(2)空花砖墙拆除按其外形体积以“m3”计算;如有实砌体时,按墙体实砌体积与空花格砖墙分别计算。
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
(1)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拆除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楼梯、阳台底板、雨篷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无损切割按切割构件断面以“m2”计算,钻芯按实钻孔数以“孔”计算。
(2)栏板拆除含扶手,按“m”计算。
(3)池槽拆除按外形体积以“m3”计算。
(4)隔断板拆除按单面面积以“m2”计算。
(5)小型构件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
(6)对于预制构件外形体积大于混凝土净体积五倍者,可按外形体积以“m3”计算。
3.木结构拆除
(1)各种屋架(包括人字屋架、中式屋架、半屋架、钢木屋架等)拆除按不同跨度以“榀”计算。
(2)木基层拆除时,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檩木、椽子拆除不分长短按“根”计算。
2)封檐板、博风板按“m”计算。
3)屋面板、挂瓦条、油毡拆除均按实拆屋面面积以“m2”计算。
(3)木柱、木梁拆除不分长短按实拆数量以“根”计算。
4.屋面及防水保温拆除
(1)屋面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天窗、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保温层、找坡层、保护层拆除按实拆工程量体积以“m3”计算。
(2)各种落水管拆除按其垂直长度以“m”计算,拆除弯头、落水斗及沟嘴按“个”计算。
(3)檐沟、斜沟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
5.金属结构构件拆除
(1)各种金属构件拆除均按实拆构件质量以“t”计算。
(2)铁烟囱拆除按“座”计算。
6.楼地面拆除
(1)垫层拆除一律按实拆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算。
(2)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拆除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
(3)明沟(断面面积0.1m2以内)拆除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
(4)楼梯、台阶块料面层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5)木地板拆除(包括踢脚线)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踢脚线按“m2”计算后,其工程量并入木地板工程量内。
(6)踢脚线拆除按实拆以“m”计算。
(7)木楼梯整体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8)单拆栏杆、扶手均按“m”计算。
(9)阳台、窗钢护栏拆除,按正、侧立面外围面积以“m2”计算。
7.墙、柱面拆除
(1)各种墙、柱面层的拆除或铲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
(2)防火隔离带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
(3)干挂预埋件拆除以“块”计算。
(4)木材面、金属面铲旧油皮按实铲面积以“m2”计算。
(5)墙、柱装饰面拆除,不论整体拆除或分项拆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
(6)墙、柱面撕壁纸、墙布均按实际撕拆面积以“m2”计算。
(7)墙、柱面艺术造型软包块、条拆除,按实拆块、条面积以“m2”计算。
(8)旧砖墙剔除灰缝按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及空圈所占面积,但其侧边也不增加。
8.天棚拆除
(1)室内天棚面抹灰砂浆铲除按实铲面积以“m2”计算。
(2)室内梁面抹灰砂浆铲除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工程量并人天棚内。
(3)梁、天棚面撕壁纸、墙布均按实际撕拆面积以“m2”计算。
(4)天棚拆除不论整体拆除或分项拆除,均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面积。
(5)保温天棚拆除,包括龙骨、面层、填充料的拆除,其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面积。
(6)纸顶棚包括顶棚架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面积。
(7)铝合金、轻钢龙骨雨篷及檐口天棚拆除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
9.门窗拆除
(1)木门窗、金属门窗、门窗框拆除按“樘”计算,拆门、窗扇以“扇”计算。
(2)厂库房大门、冷藏门、防火门、保温门包括框扇整樘拆除,按洞口面积以“m2”计算。
(3)围墙钢大门拆除按洞口面积以“m2”计算。
(4)铝合金、塑钢封闭阳台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
(5)铝合金门窗拆除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铝合金平开门分单扇、双扇按“樘”计算。
2)铝合金推拉门、铝合金地弹门分洞口面积按“樘”计算。
3)无框全玻地弹门分单扇、双扇、四扇按“樘”计算。
4)铝合金固定窗、平开窗、推拉窗分洞口面积,按“樘”计算。
5)无框全玻门钢架按“座”计算。
6)铝合金橱窗、全玻落地窗按正立面投影面积以“m2”计算。
7)卷闸门窗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卷闸箱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卷闸装置按“组”计算。
10.隔墙、隔断拆除
(1)隔墙、隔断拆除包括龙骨及门窗拆除,其工程量按边框外围尺寸乘以高度以“m2”计算。单面拆除执行单面拆除定额,工程量按单面面积计算;双面拆除执行双面拆除定额,工程量也按单面面积计算。
(2)木隔断(包括铁件)拆除,其工程量按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档顶面的高度乘以实拆长度以“m2”计算,隔断门并人隔断工程量内计算。
(3)铝合金扣板隔断、铝合金玻璃隔墙、不锈钢玻璃隔墙、隔断拆除,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
11.其他装饰拆除
(1)窗帘盒棍及托拆除包括窗帘轨、棍、托架按“套”计算;通窗帘盒、窗帘轨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
(2)护墙板、筒子板、装饰带拆除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3)门窗贴脸、挂镜线及线条拆除按“m”计算。
(4)暖气罩、嵌入式柜体拆除按正立面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5)窗台板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
(6)门扇双面饰面板拆除,工程量按“扇”计算;如只拆一面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7。
(7)门扇软包面、铁皮面层拆除,定额是按单面拆除以“扇”为单位计算的。
(8)门锁拆除不分类型以“把”计算。
12.构筑物拆除
(1)化粪池拆除按“座”计算。
(2)砖地沟拆除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
(3)砖砌烟囱筒身拆除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
(4)刺丝网围墙拆除按地面至最上一道刺丝间的高度乘以长度以“m2”计算。
二、机械拆除
1.房屋整体拆除按房屋的建筑面积以“m2”计算。建筑层数不同时,应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2.整体拆除建筑物,层高(或檐高)以3.6m为准,3.6m以外部分超过2m时,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不足2m时不计算建筑面积。
3.单项拆除均按拆除项目的体积以“m3”计算。
4.地下室凸出地面部分由室外地坪至首层楼板底,高度超过1.4m时,首层面积乘以系数1.21。
5.半地下室地面距室外地坪高度超过0.8m,可按地下室执行;高度小于0.8m时,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三、建筑污土运输
建筑污土运输按虚方体积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