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含混凝土、钢筋、模板、混凝土构件运输与安装四节。
二、混凝土。
1.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编制,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定额项目,并将预拌混凝土调整为现拌混凝土,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定额项目。
2.预拌混凝土是指在混凝土厂集中搅拌、用混凝土罐车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
3.毛石混凝土定额均按毛石占毛石混凝土体积20%编制,毛石混凝土墙定额按毛石占毛石混凝土体积15%编制,设计要求不同时,毛石及混凝土用量可以换算。
4.混凝土结构构件实体积的最小几何尺寸>1m,且按规定需要进行温度控制的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控制费用按专项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5.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定额项目,带形桩承台执行带形基础定额项目,与满堂基础相连的桩承台并入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计算。高杯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3倍以上时,杯口高度部分执行柱定额项目,杯型基础部分执行独立基础定额项目。
6.地下室底板执行满堂基础定额项目。
7.二次灌浆,设计灌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执行现浇小型构件定额项目。
8.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综合了每层底部灌注水泥砂浆的消耗量。
9.钢管柱制作、安装执行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的相应定额项目;钢管柱浇筑混凝土使用反顶升浇筑法施工时,增加的材料、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10.斜梁、斜板定额项目是按坡度>10°且≤30°综合编制。斜梁、斜板坡度≤10°时执行梁、板相应项目;坡度>30°且≤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45°且≤60°时人工乘以系数1.10;坡度>60°时人工乘以系数1.20。
11.异形柱、梁,是指断面形状为L形、+字形、T形、Z形等的柱、梁:
12.柱断面为弧形或弧形与异形组合时,执行圆柱定额项目。
13.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300mm,并且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且≤8的剪力墙。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的剪力墙执行矩形柱定额项目。短肢剪力墙截面高度(H)与厚度(B)的区分见图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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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叠合梁、板,分别按梁、板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15.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板,执行平板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16.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执行普通混凝土相应构件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17.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时,执行挑檐定额项目;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时,按全高执行栏板定额项目。单体体积≤0.1m3时,执行小型构件定额项目。
18.阳台板、阳台栏板及压顶分别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19.预制板间补缝定额项目,适用于按预制板底宽度排列后所剩余板缝的宽度>20mm时的板间补缝。
20.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编制,单跑直行楼梯(一个自然层无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0;三跑楼梯(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90;四跑楼梯(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5。剪刀楼梯执行单跑直行楼梯相应系数。当设计板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150mm、梁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80mm时,混凝土消耗量按实调整,人工按相应比例调整。
弧形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180°的楼梯,螺旋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1 80°的楼梯。
21.散水混凝土按厚度60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散水包括了混凝土浇筑、表面压实抹光及嵌缝内容,不包括基础夯实、垫层内容。
22. 台阶混凝土设计含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混凝土消耗量可以调整,人工按相应的比例调整;台阶包括了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内容,不包括基础夯实、垫层及面层装饰内容,发生时执行本定额其他章节相应定额项目。
23.厨房、卫生间墙体下部的现浇混凝翻边执行圈梁相应定额项目。
24.现浇独立门框按构造柱定额项目执行。
25. 凸出混凝土柱、梁的线条,并入相应柱、梁构件内,执行相应柱、梁定额项目;凸出混凝土外墙面、阳台梁、栏板外侧≤300mm的装饰线条,执行扶手、压顶定额项目;凸出混凝土外墙、梁外侧>300mm的板,按伸出外墙的梁、板体积合并计算,执行悬挑板定额项目。
26.后浇带定额项目包括了与原混凝土接缝处的钢丝网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27.外形尺寸体积≤1m3的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定额项目,>1m3的独立池槽执行构筑物水(油)池相应定额项目;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池槽,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定额项目。
28.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的未列项目构件。
29.构筑物混凝土按其构件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构筑物基础执行建筑物基础相应定额项目。
30.贮水(油)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执行池底定额项目,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执行池壁定额项目;其他构件执行现浇混凝土相应定额项目。
31.定额不包括贮水(油)池蓄水试验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32.有梁板及平板的区分见图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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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项目,仅适用在现场制作使用。
34.使用外购的混凝土预制构件时,不执行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定额项目,不计算该构件的钢筋及模板等费用。
35.本节未尽事宜,可参照模板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和规格以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以及箍筋等分别列项,钢筋的品种、规格比例按常规工程设计综合编制。
2.各类现浇构件钢筋定额项目均包含制作、运输、绑扎、安装、接头、固定等工作内容。当设计、规范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时,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执行相应的钢筋连接定额项目。
3.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φ10钢筋制安定额项目执行。
4.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型钢骨架执行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的相应定额项目;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定额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50、机械乘以系数1.15。
5.弧形构件,其钢筋执行钢筋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6.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GBF高强薄壁蜂巢芯板)中钢筋网片,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机械乘以系数1.15。
7.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钢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8.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9.预应力钢筋,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另行计算。
10.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另行计算。
11.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定额项目综合了一端、两端张拉;锚具按单锚、群锚分别列项,单锚按单孔锚具列入,群锚按3孔列入。用于地面预制构件时,应扣除定额项目中张拉平台摊销费。
12.植筋不包括植入的钢筋制作、化学螺栓。钢筋制作,执行现浇构件钢筋制安定额项目。使用化学螺栓,应扣除植筋胶的消耗量,螺栓另行计算。
13.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不包括钢筋笼制作,钢筋笼制作按现浇钢筋制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14.成型钢筋的运输适用于钢筋加工场地至施工现场,且运距≤30km的运输。运距>30km的,不适用本定额。
15.表5.1-1中的构件,其钢筋人工、机械予以调整。
表5.1-1 混凝土构件钢筋调整系数
项目 |
现浇构件 |
预制构件 |
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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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构件 |
折线型屋架 |
烟囱 |
水塔 |
贮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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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形 |
圆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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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
2 |
1.16 |
1.7 |
1.7 |
1.25 |
1.50 |
四、模板。
1.模板定额项目不分模板、支撑材质,综合编制。
2.弧形带形基础模板执行带形基础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
3.地下室底板模板执行满堂基础定额项目,满堂基础模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
4.满堂基础下翻构件的砖胎膜砌体执行本定额“第四章砌筑工程”砖基础相应定额项目。水平面抹灰执行本定额“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垂直面抹灰执行“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5.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定额项目,带形桩承台执行带形基础定额项目,与满堂基础相连的桩承台并入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计算。高杯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3倍以上时,杯口高度部分执行柱定额项目,杯型基础部分执行独立基础定额项目。
6.现浇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墙、梁(不含圈梁、过梁)、板定额项目是按高度(板面或地面、垫层面至上层板面的高度)3.6m综合编制。如遇斜板面结构时,柱分别按各柱的中心高度为准;墙按分段墙的平均高度为准;框架梁按每跨两端的支座平均高度为准;板(含有梁板)按高点与低点的平均高度为准。
支模高度>3.6m且≤8m时(不含构造柱、圈梁和过梁),执行支撑超高定额项目;支模高度>8m、搭设跨度>18m、施工总荷载>15kN/m2或集中线荷载>20kN/m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按批准的施工专项方案,另行计算,不再执行模板定额项目。
7.异形柱、梁,是指断面形状为L形、+字形、T形、Z形等的柱、梁。
8.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300mm,并且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且≤8的剪力墙。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的剪力墙执行矩形柱定额项目。
9.外墙设计采用一次性摊销止水螺杆支模时,将定额项目中的对拉螺栓调整为止水螺杆,其消耗量按对拉螺栓数量乘以系数12,取消塑料套管数量,其余不变。
柱、梁面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执行墙面相应定额项目。柱面螺栓堵眼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30,梁面螺栓堵眼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35。
10.斜板或拱形结构按板顶平均高度确定支模高度,电梯井壁按建筑物自然层层高确定支模高度。
11.斜梁、斜板定额项目是按坡度>10°且≤30°综合编制。斜梁、斜板坡度≤10°时执行梁、板相应项目;坡度>30°且≤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45°且≤60°时人工乘以系数1.10;坡度>60°时人工乘以系数1.20。
12.现浇空心板执行平板定额项目,内膜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13.薄壳板模板不分筒式、球形、双曲形等,均执行同一定额项目。
14.屋面混凝土女儿墙高度>1.2m时,执行相应墙定额项目,高度≤1.2m时,执行相应栏板定额项目。
15.混凝土栏板(含压顶扶手及翻沿)按净高≤1.2m编制,净高>1.2m时执行相应墙定额项目。
16.现浇混凝土阳台板、雨篷板、悬挑板按三面悬挑形式编制,其中一面为弧形且半径≤9m时,执行圆弧形阳台板、雨篷板、悬挑板定额项目;非三面悬挑形式的阳台板、雨篷板、悬挑板,则执行梁、板相应定额项目。
17.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时,执行挑檐定额项目;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时,按全高执行栏板定额项目。混凝土构件单体体积≤0.1m3时,执行小型构件项目。
18.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执行平板定额项目。
19.现浇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悬挑板定额项目。
20.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编制,单跑直行楼梯(一个自然层无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0;三跑楼梯(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90;四跑楼梯(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5。剪刀楼梯执行单跑直行楼梯相应系数。
21.弧形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180°的楼梯,螺旋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180°的楼梯。
22.厨房、卫生间墙体下部的现浇混凝土翻边执行圈梁相应定额项目。
23.散水模板执行垫层相应定额项目。
24. 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其面积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再按凸出的线条道数执行模板增加费定额项目;但窗台板、栏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计算模板增加费;其他单阶线条凸出宽度>200mm的执行挑檐定额项目。
25.外形尺寸体积≤1m3的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定额项目,>1m3的独立池槽执行构筑物水(油)池相应定额项目;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定额项目。
26.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的未列项目的构件。
27.设计要求为清水混凝土模板时,执行相应模板定额项目,模板材料调整为镜面胶合板,人工按表5.1-2增加工日,机械不变。
表5.1-2 清水混凝土模板增加工日表
单位:100m2
项目 |
柱 |
梁 |
墙 |
有梁板、无梁板、平板 |
|||||
矩形柱 |
圆形柱 |
异形柱 |
矩形梁 |
异形梁 |
弧形、拱形梁 |
直型墙、弧形墙、电梯井壁墙 |
短肢剪力墙 |
||
工日 |
4 |
5.2 |
6.2 |
5 |
5.2 |
5.8 |
3 |
2.4 |
4 |
28.预制构件地模的摊销,已包括在预制构件的模板中。
29.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30.倒锥壳水塔筒身液压滑升钢模定额项目,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3 1.烟囱液压滑升钢模定额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消耗量。
32.本节中未尽事宜,可参照混凝土节中有关规定执行。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与安装。
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定额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且运距≤30km的运输,运距>30km的构件运输另按相关规定计算。
(2)定额项目已综合施工现场内、外(现场、城镇)运输道路等级、路况、重车上下坡等不同因素。
(3)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或发生的管线、路灯迁移等费用,或公交管理部门要求的措施等费用,另行计算。
(4)预制混凝上构件运输,按表5.1-3分类。表中1、2类构件的单体体积、面积、长度三个指标中,以符合其中一项指标为准。
表5.1-3 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表
类别 |
项目 |
1 |
桩、柱、梁、板、墙单件体积≤1m3、面积≤4m2、长度≤5m |
2 |
桩、柱、梁、板、墙单件体积>1m3、面积>42、5m<长度≤6m |
3 |
6m以上至14m的桩、柱、梁、板、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处理) |
4 |
天窗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及小型构件 |
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定额不分履带式起重机或轮胎式起重机,综合编制。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考虑的,因构件超重需要采用双机抬吊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2)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计算。如>15m时,构件采用起重机移运就位,且运距≤50m的,起重机械乘以系数1.25;运距>50m的,另按构件运输项目计算。
(3)小型构件安装是指单件体积≤0.1m3的构件安装。
(4)构件安装不包括运输、安装过程中起重机械、运输机械场内行驶道路的加固、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发生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5)构件安装定额项目按高度≤20m编制,安装高度(塔吊施工除外)>20m且≤30m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安装高度(塔吊施工除外)>30m时,另行计算。
(6)构件安装需另行搭设的脚手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执行本定额“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项目。
(7)塔式起重机的机械台班均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费项目中。
(8)单层房屋屋盖系统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的,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使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不乘系数。
六、其他说明。
1.本章预制混凝土构件,仅适用在现场制作使用。
2.使用外购的混凝土预制构件时,不执行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定额项目,不计算该构件的钢筋及模板等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密度7850kg/m3)扣除。
(2)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①带形基础:不分有肋式与无肋式均按带形基础定额项目计算。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时,合并计算;肋高>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无肋带形基础定额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定额项目计算。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见图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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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独立基础:高度从垫层上表面至柱基上表面。
③满堂基础:无梁式满堂基础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并入无梁式满堂基础内计算。有梁式满堂基础梁高(不含板厚)≤1.2m时,基础和梁合并计算;梁高>1.2m时,底板按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计算,梁按混凝土墙定额项目计算。箱式满堂基础中柱、墙、梁、板应分别按柱、墙、梁、板的相关规定计算;箱式满堂基础底板按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计算。地下室底板按满堂基础的规定计算。
④设备基础:设备基础除块体(块体设备基础是指没有空间的实心混凝土形状)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
(3)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③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体积计算;
⑤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体积计算;
⑥钢管混凝土柱以钢管高度乘以钢管净断面以体积计算。
(4)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凸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边;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墙与板连接时板算至墙侧;未凸出墙面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积计算。
(5)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计算。
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6)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以及孔洞所占体积。
①有梁板包括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②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③各类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薄壳板的肋、基础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④空心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空心部分)计算。
⑤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部分并入栏板、扶手体积计算。
⑥挑檐、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挑出墙外部分体积计算。挑檐、天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 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⑦三面悬挑阳台,按梁、板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阳台定额项目;非三面悬挑的阳台,按梁、板规定计算;阳台栏板、压顶分别按栏板、压顶定额项目计算。
⑧三面悬挑雨棚,按梁、板工程量合并以体积计算,高度≤400mm的栏板并入雨篷体积内计算执行雨棚定额项目,栏板高度>400mm时,按栏板全高计算执行栏板定额项目。
(7)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8)散水、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边缘加300mm计算。
(9)场馆看台、地沟、混凝土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二次灌浆、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按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
(11)空心楼板筒芯、箱体安装,按空心楼板中的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2.预制混凝土。
(1)预制混凝土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空心板及空心构件均应扣除其空心体积,按实体积计算。
(2)小型池槽及单体体积≤0.05m3未列定额项目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3)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按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空心板堵头的人工、材料已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3.构筑物混凝土。
(1)构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0.1m2孔洞所占体积,以体积计算。
(2)水塔
①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部分为槽底,以下部分为筒身。
②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4.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1)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均按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
(2)空心板堵头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二、钢筋。
1.构件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或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注明搭接长度的,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3.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或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按以下规定计算。
(1)φ10以内的长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2)φ10以上的长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4.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绞线、钢丝束)长度按以下确定。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按套数计算。
6.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时,按数量计算,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7.植筋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以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植入和外露部分合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8.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9.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10.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凳”等,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以质量计算,执行现浇构件圆钢筋≤25的定额项目。
三、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扣除后浇带所占面积)计算。
(2)基础。
①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时,合并计算;肋高>1.2m时,基础底板模板按无肋带形基础定额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定额项目计算。
②独立基础:高度从垫层上表面至柱基上表面。
③满堂基础:无梁式满堂基础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并入无梁式满堂基础内计算。有梁式满堂基础梁高(不含板厚)≤1.2m时,基础和梁合并计算;梁高>1.2m时,底板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模板项目计算,梁按混凝土墙模板定额项目计算。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的有关规定计算。地下室底板按满堂基础规定计算。
④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不同体积,分别计算模板工程量。框架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以及墙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楼层面上的设备基础并入梁、板定额项目计算,同一设备基础中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别计算。框架设备基础的柱模板高度由底板面或柱基的上表面算至板的下表面;梁的长度按净长计算,梁的悬臂部分并入梁内计算。
⑤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按不同深度以个数计算。
(3)构造柱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带马牙槎构造柱的宽度按马牙槎处的宽度计算。
(4)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计算。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对拉螺栓固定模板,堵眼增加费按墙面、柱面、梁面模板接触面积分别计算工程量。
(5)现浇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柱、梁、板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突出墙面部分按柱工程量计算,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计算。
(6)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7)现浇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悬臂梁及板边不另计算。
(8)现浇混凝土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9)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场馆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
(11)凸出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凸出棱线的道数分别按长度计算,两条及多条线条相互之间净距≤100mm的,每两条按一条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
(1)预制混凝土模板,除地模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外,其余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
(2)预制桩尖按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3)空心构件工程量按实体积计算,后张预应力构件不扣除灌浆孔道所占体积。
3.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1)贮水(油)池、贮仓、水塔按模板与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
(2)池槽等分别按基础、柱、墙、梁等有关规定计算。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筒、水塔塔身、筒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与安装。
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损耗,按表5.2-1规定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
表5.2-1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损耗表
名称 |
制作损耗 |
运输堆放损耗 |
安装(打桩)损耗 |
各类预制构件 |
0.2% |
0.8% |
0.5% |
预制混凝土桩 |
0.1% |
0.4% |
1.5% |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预制混凝土矩形柱、工形柱、双肢柱、空格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定额项目计算。
(2)组合屋架安装,按混凝土部分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3)预制板安装,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