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工人配备说明时间:2022.05.19 00:00 来源:本站整理
2.1.1辅助工人人工消耗定额是按工种、岗位、实物工程量及合理的劳动组织制定的,实际劳动力配备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
2.1.2劳动力配备是按每月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制定的,实际作业制度与定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2.1.3锅炉工及水质化验工是为井口防冻加热和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厂房取暖而配备的,该工人消耗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所在地取暖期,按取暖期内实际施工工期(月)计算。施工现场的临时宿舍、生活福利建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等临时设施的取暖、洗澡、生活等所配备的锅炉工、水质化验工不得计入,其人工配备所发生费用在临时设施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