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说明
土壤分类 |
土壤名称 |
开挖方法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开挖,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
2 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3.1.1-2。
表3.1.1-2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代表性岩石 | 开挖方法 | 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Rc/MPa | |
极软岩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 ≤5 | |
软质岩 | 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 15~5 |
较软岩 |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
用爆破法开挖 | 30~15 | |
硬质岩 | 较硬岩 |
1.微风化的坚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60~30 |
坚硬岩 |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
用爆破法开挖 |
>60 |
3 干湿土、淤泥的划分:
干湿土、淤泥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士;地下常水位以下、25%≤含水率(地表水排除后)≤液限的为湿土;含水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
4 温度在0℃及以下,并含有冰的土壤为冻土。本章定额中的冻土,指短时冻土和季节冻土。
5 一般土方、沟槽土方、基坑土方的划分:
1)人工土石方工程:底宽≤l.5m且底长>3倍底宽为人工沟槽土石方;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20m2为人工基坑土石方;超出上述范围,又不属于平整场地的,为一般人工土石方。
2)机械土石方工程:底宽≤3m且底长>3倍底宽为机械沟槽土石方;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机械基坑士石方;超出上述范围,又不属于平整场地的,为一般机械士石方。
6 平整场地及回填土:
1)平整场地系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2)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3)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土方回填,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4)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材料时,执行“第4章地基处理工程”中地基换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
3.1.2 人工土石方
1 人工挖一般土方、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6m<深度≤7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7m<深度≤8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2;以此类推。
2 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应乘以系数1.18。采用降水措施后,人工挖土相应子目,人工应乘以系数1.09。
3 本章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4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应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5 桩间挖土,系指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m起,向下直至基底的挖土。桩间挖土按实挖体积扣除桩径≥800mm的桩体体积和空孔所占体积,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6 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应按相应挖槽坑土方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7 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8 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9 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水积水除外)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应另行计算。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0 单位工程中如内墙过多、过密,交接重复计算量过大,已超出大开挖土方量时,应按大开挖规定计算土方工程量,选套相应挖基坑或挖土方等定额项目。
3.1.3 机械土石方
1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装载机装运土方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3.1.3-1所列系数计算。
表3.1.3-1土方机械重车上坡运距调整系数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系数 |
1.75 |
2.0 |
2.25 |
2.50 |
2 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 机械挖土方、人工清底:
1)机械挖一般土方,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基底和修整边坡工程量,按机械挖方总量的5%计算,执行人工挖一般土方≤2m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00。
2)机械挖槽、坑土方,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基底和修整边坡工程量,按机械挖方总量的10%计算,执行人工挖槽、坑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00。
4 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底宽≤l.5m或基坑底面积≤20m2时,应执行小挖掘机挖槽坑土方子目;其他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应执行挖掘机挖槽坑土方子目。
5 机械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6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应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应乘以系数1.17。
7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应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应另列项目计算。
8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应乘以系数0.73。
9 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应按表3.1.3-2所列系数调整。
表3.1.3-2机械台班量调整系数表
项目 | 一、二类土壤 | 四类土壤 |
推土机推土方 | 0.84 | 1.18 |
铲运机铲运土方 | 0.84 | 1.26 |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 0.86 | 1.09 |
挖掘机挖土方 | 0.84 | 1.14 |
10 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3.2工程量计算规则
3.2.1 人工土石方
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确定土壤及岩石类别。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本定额土壤分类表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2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石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为准计算。如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3.2.1-1所列数值折算。
2)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3)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
表3.2.1-1土石方体积折算表
名称 | 虚方体积 | 松填体积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土方 | 1.00 | 0.83 | 0.77 | 0.67 |
1.20 | 1.00 | 0.92 | 0.80 | |
1.30 | 1.08 | 1.00 | 0.87 | |
1.50 | 1.25 | 1.15 | 1.00 | |
石方 | 1.00 | 0.85 | 0.65 | - |
1.18 | 1.00 | 0.76 | - | |
1.54 | 1.31 | 1.00 | - | |
块石 | 1.75 | 1.43 | 1.00 | (码方)1.67 |
砂夹石 | 1.07 | 0.94 | 1.00 |
3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面积计算。.
2)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计算土方挖、填体积。
4 挖一般土石方、沟槽土石方、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一般土石方,应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超挖量,以体积计算。
2)沟槽工程量按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a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沟槽宽度按设计基础底面宽度加基础所需工作面、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
b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管道沟底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应按表3.2.1-2规定宽度计算。
表3.2.1-2管道沟底宽度计算表
管径/mm |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m | 混凝土、钢筋混凝士、预应力混凝土管/m | 陶土管/m |
50~70 | 0.60 | 0.80 | 0.70 |
100~200 | 0.70 | 0.90 | 0.80 |
250~350 | 0.80 | 1.00 | 0.90 |
400~450 | 1.00 | 1.30 | 1.10 |
500~600 | 1.30 | 1.50 | 1.14 |
续表3.2.1-2 | |||
管径/mm |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m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士管/m | 陶土管/m |
700~800 | 1.60 | 1.80 | - |
900~1000 |
1.80 |
2.00 |
- |
1100~1200 |
2.00 |
2.30 |
- |
1300~1400 |
2.20 |
2.60 |
- |
注:1. 按本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应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 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沟槽土方总量的2.5%计算。
c沟槽(含管道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基坑或垫层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3)挖一般土方、沟槽土方、基坑土方需放坡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验槽记录计算,如无规定或验槽记录时放坡系数应按表3.2.1-3规定计算。
表3.2.1-3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m | 人工挖士 | 机械挖土 | ||
在坑内作业 | 在坑上作业 | 在沟槽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 | 1:0.33 | 1:0.75 | 1:0.50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1:0.33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1:0.25 |
注:1.基础士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
2 混合土质的基础士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3 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4 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不计算土方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应按表3.2.1-4规定计算。
表3.2.1-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mm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
砖基础 | 200 | 支挡土板 | 100(另加)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250 | 基础垂直面微防水层或防腐层 | 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150 | 基础垂直面缴砂米防潮层 | 400(自防潮层面)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400 |
5) 深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建筑物基础施工所需每边工作面宽度,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2.00m计算。
6)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计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7)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5 挖冻土工程量不受放坡系数限制,应按实挖冻土体积计算。
6 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爆破岩石时,沟槽两侧及底部、基坑四周及底部每个方向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极软岩、软岩、较软岩0.20m,较硬岩、坚硬岩0.15m。
2)人工凿岩石、人工清石磕、爆破岩石按图纸所示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体积计算。
3)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
7 回填土按夯填和松填分别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一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基础、基础垫层等)体积。
2)管道沟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一管道所占体积。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上时,需减去管道所占的体积,每米长度减去的体积应按表3.2.1-5规定计算。
表3.2.1-5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m3
管道名称 | 管道直径/mm | |||||
501~600 | 601-800 | 801-1000 | 1001-1200 | 1201-1400 | 1401-1600 | |
钢管 | 0.21 | 0.44 | 0.71 | - | - | - |
铸铁管 | 0.24 | 0.49 | 0.77 | - | - | - |
混凝土管 | 0.33 | 0.60 | 0.92 | 1.15 | 1.35 | 1.55 |
3)房心(室内)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垛、附墙烟囱等体积。
8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一回填土总体积。
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包括缺土内运、外取土)体积。
9 地基纤探,以垫层(或基础)底面积计算。
3.2.2 机械土石方
1 机械土石方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可按人工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 机械土方工程,上下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3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4 土石方运距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 铲运机铲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