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说明
4.1.1 本章定额桩基工程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级。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1/3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12m以外按5m厚度确定。土壤级别划分见表4.1.1。
表4.1.1土壤级别划分表
内容 |
土壤级别 |
||
一级土 | 二级土 | ||
砂夹层 |
连续厚度 砂层中卵石含量 |
<1m - |
>1m |
物理性能 |
压缩系数 孔隙化 |
>0.02 >0.7 |
<0.02 <0.7 |
力学性能 |
静力触探值 动力触探系数 |
<50 <12 |
>50 |
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 |
<2min |
>2min |
|
说明 |
桩经外力作用较易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砂层 |
经外力作用较难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不超过3m的连续厚度砂层 |
4.1.2 强夯工程
1 本章定额强夯工程不分土壤类别,均综合考虑。
2 夯机机组配备规格、型号均为综合取定。
3 夯击能力=夯锤重×起吊高度。
4 本章强夯定额按各类布点形式、不间隔依次夯击综合编制,设计要求间隔分两遍夯击时,定额项目应乘以系数1.20。
5 当每个单位工程强夯面积小于500m2时,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30。
6 夯击机械必须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应乘以1.10。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实际发生时,应另列项计算。
7 由于地质原因,设计要求在强夯过程中填充材料时,其人工、机械应乘以系数1.15。定额内不包括填充所需材料,实际发生时,应另列项计算。
4.1.3 地基换填工程
1 地基换填项目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
2 地基换填子目,如设计与定额取定材料配比不同时,定额中的相应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地基换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
4.1.4 边坡支护工程
1 本章定额未包括边坡支护的工作平台,如发生应另执行本定额“第16章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
2 边坡支护工程中网片、土钉、锚杆(钢筋、钢绞线)的制作与安装应执行本定额“第6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3 人工成孔灌注砂浆工程,定额按成孔深度6m以内考虑,如实际施工深度超过6m时,可提供技术资料,由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补充定额。
4.1.5 桩基工程
1 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2 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3 本章定额未包括桩基础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发生时另行计算。
4 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表4.1.5-1规定的数量以内时,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应乘以系数1.25.
5 打试验桩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应乘以系数2.00。
6 本章定额除静力压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计策外,应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
7 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定额已包含桩位半径在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就位;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第9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构件运输相应项目计算。
8 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表4.1.5-1单位工程桩基工程量
项日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 200 m3 | 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 | 150m3 |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 100 m3 |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 100m3 |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 | 100 m3 | 打孔灌注砂、石桩 | 100m3 |
钢板桩 | 50t |
9 打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10 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1 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12 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3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表4.1.5-2规定系数计算。
表4.1.5-2打送桩深度系数表
送桩深度 |
2m以内 |
4m以内 |
4m以上 |
系数 |
1.25 |
1.43 |
1.67 |
14 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15 履带式、轨道式、走管式打桩机定额项目中,包括打桩机架场内移动距离分别为30m、30m、12m以内,超过上述运距按桩架超运距移动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16 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为防止土方坍塌所设安全防护措施和设计要求增设的安全防护措施所用的材料、设备,应另行计算。
17 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定额按挖桩深度12m以内编制,如实际深度超过12m且小于16m时,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应乘以系数1.30;实际深度超过16m且小于20m时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应乘以系数1.50。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时,应另行处理。
18 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表4.1.5-3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其中灌注砂石桩除包括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实际施工灌注桩时,如灌注料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可据实调整。
表4.1.5-3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
项目名称 | 充盈系数 | 损耗率/% |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 1.25 | 1.5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 1.30 | 1.5 |
打孔灌注砂桩 | 1.30 | 3 |
打孔灌注碎石、砂石桩 | 1.30 | 3 |
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芯 | 1.10 | 1.5 |
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护壁 | 1.20 | 1.5 |
19 本意定额未包括泥浆池制作,实际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本章桩基工程定额内未包括泥浆场外运输,实际发生时应执行本章泥浆运输项目。
20 旋挖钻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基岩以上土壤全部为黏土时,执行本章定额旋挖钻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中黏土子目;其他土质执行旋挖钻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中其他土子目。
21 灌注桩采用泵送混凝士和商品混凝土时,其费用应按本定额“第6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中有关规定计算。
22灰土挤密桩,定额是按设计桩长12m以内编制的,实际施工桩长超出定额规定时,可提供技术资料,由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补充定额。
23 截桩、凿桩头: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截桩长度在80mm以上时,应按截桩项目计算。其他不分截桩长短均应按凿桩头相应项目计算。
24 本章钢筋笼安放定额只适用于人工挖孔桩、旋挖钻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等成孔机械不能安放钢筋笼的桩基工程。钢筋笼安放子目不包括钢筋笼的制安,钢筋笼的制安执行相应钢筋制安项目。
4.2工程量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