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静置设备制作,静置设备安装,金属油罐制作安装,球形罐组对安装,气柜制作安装,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无损检测及热处理,设备压力试验、清洗、钝化、脱脂,措施项目费用等共九章。
二、以下内容执行本定额或其他册相应定额:
1.设备本体第一片法兰外的管线安装,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电气系统,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仪表系统,执行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及其附件的除锈、刷油、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5.设备基础浇注执行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二次灌浆执行本册第六章相应项目。
6.炉窑砌筑和金属结构大型框架混凝土防火层,执行国家标准《冶金及有色金属工程》中相关项目。
三、静置设备定义:
1.静置设备是指无须动力带动(带搅拌装置设备除外),安装就位后处于静止状态的工艺设备。
2.设备类型是指设备构造形式及其用途的划分。
3.设备容积是指按设计图图示尺寸计量,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
4.设备质量是指不同类型设备的金属质量。
5.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以(MPa)表示。
6.设备安装高度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的高度。
7.设备直径是指设计图标注的设备内径尺寸。
8.设备安装形式是指卧式设备安装和立式设备安装。
9.设备到货状态是指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结构状态,分为整体、分段设备和分片设备。
四、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详见附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