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金属容器按设计压力分常压容器与压力容器,分别执行”筒体(常压)”利用率和”简体(压力)”利用率;塔器、热交换器的简体均按“简体(压力)”的主材利用率计算。
2.外购件(外协件)价格另计,不再另计算主材利用率。
3.塔板组合件是指塔盘、受液盘、支承板、降液板等及其连接件,除外构件以外与塔盘组合的零部件。
4.换热管束是指列管式热交换器和U形热管交换器的管束。
5.人孔、手孔、接管补强板按简体主材利用率计算。
6.短管按接管制作的利用率计算。
7.设备法兰制作按法兰外径的尺寸和金属净重量分别计算主材利用率。
8.其他结构是指随设备制作的内部梯子、挡板、支架等。不含设备外的梯子、平台和栏杆等。
9.各部件材料毛重一各部件金属净重量/该部件主材利用率。
10.主材费一各部件金属材料单价×该部件材料毛重。

注1.金属抱杆原值=抱杆本体费用+滑轮组费用+钢丝绳费用+卡环护绳轮费用+卷扬机费用。
2.其他费用包括试验费、维护保养费、管理费及其他配套等项目;其他费用按金属抱杆原值乘以相应费率计算。
3.本表已扣除残值回收价值。
4.抱杆以起重能力为计价依据,抱杆高度只供参考。
5.抱杆增设灵机时,灵机的台次使用费以相应主抱杆的台次使用费为基数,乘以系数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