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构件运输,工程水电费2节共11个子目。
(二)构件运输
1.定额包括预制混凝土成品构件运输及金属构件运输。
2.定额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3.本定额中混凝土构件适用于体积在0.1m3以内,长度在6m以内的小型构件运输;金属构件适用于钢柱、屋架、梁架、桁架的构件运输。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构件运输
1.预制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金属构件以质量计算。
(二)工程水电费
1.水池、步桥按水池、花架、小品、步桥等项目的砖石、砌体、现(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计算。
2.园路、地面类,按路面和地面的工程量之和以面积计算。
3.沟渠、围堰按沟渠、护坡、驳岸、围堰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围墙类按围墙铁栏杆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但有砖柱的铁栏杆,其柱长(或宽)度,应与铁栏杆长度合并计算。
5.立体花卉按设计图示钢骨架重量以质量计算。
6.假山类
(1)石假山按叠山独立峰景石护角等项目的工程量之和以质量计算。石笋按其支数和下列公式换算为重量以质量计算。
石笋单体重量=石笋长度×石笋平均断面面积×石料每立方米重量(2.6t/m3)
(2)塑假山,按塑假山表面的展开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