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估价表》共六册,包括:
第一册 建筑工程
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 调试工程
第五册 通信工程
第六册 输电线路工程
二、本册为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容量为50~1000MW级燃煤机组的锅炉、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机械和辅助设备,相应的化水、供水、燃料(煤、油)、除灰等配套系统及管道、炉墙、保温、油漆、防腐等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同时,也适用于燃机单机为36~27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和燃气轮机简单循环电厂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也是编制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主要编制依据有:
1.DL/T 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2.DL/T 821-2002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范
3.DL/T 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4.DL 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部分
5.DL 5190.4-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电厂化学
6.DL/T 5210.2-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2部分:锅炉机组
7.DL/T 5210.3-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8.DL/T 5210.5-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
9.DL/T 5437-2009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10.电力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12年版)
五、本定额是在设备、装置性材料等施工主体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制造厂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试验记录的前提下,在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条件下,按照施工图阶段合理的施工工组织设计,选择常用的施工方法与施工工艺,考虑合理交叉作业条件下进行编制。定额工作内容中所列设备检测是指按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而对质量合格设备所做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调整工作,不包括因设备质量缺陷而做的解体、检修等处理工作。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子目工程所需人工、计价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电力建设行业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平,代表着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除定额规定可以调整或换算外,不因具体工程实际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与水平、材料消耗种类与数量、施工机械规格与配置等不同而调整或换算。
七、本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开箱检查,场内搬运,脚手架搭拆、设备及装置性材料安装,施工结尾、清理,整理、编制竣工资料,配合分系统试运、质量检验及竣工验收等。场内搬运是指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器材从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现场仓库或堆放地点运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及垂直搬运。
八、定额中已包括单体试转和配合分系统试运时施工方面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单体试转、水压试验、风压试验、酸洗、蒸汽管道吹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汽轮发电机组整套空负荷试运配合、输煤系统空载联动、化水与制氢系统试运所消耗的电量包含在本定额中。
九、电动机及设备操作系统的检查接线等电气性工作、设备地脚螺栓孔的浇灌、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起重设备轨道预埋件等建筑性工作,以及机组整套启动的联合试运转工作,不在本册的考虑范围内。
十、定额基价计算依据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说明如下。
1.人工费:
(1)人工用量包括施工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包括机械台班定额所含人工以外的机械操作用工),分为安装普通工和安装技术工。
(2)工日为八小时工作制,安装普通工单价为34元/工日,安装技术工单价为53元/工日。
2.材料费:
(1)计价材料用量包括合理的施工用量和施工损耗、场内搬运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中,周转性材料按摊销量计列。
(2)计价材料为现场出库价格,按照“电力行业2013年定额基准材料库”价格取定。
(3)定额中对施工搬运、组合、安装用的脚手架、枕木、模板、校正组合平台、组合支架、加固构件、专用工具,水压、酸洗用的临时管道、管件、阀门、表计、箱罐,热处理用的导线等,按周转性材料摊销计列。
(4)构成工程实体的装置性材料,其损耗率见各章有关说明。
(5)水压试验、酸洗、吹管的燃油及除盐水使用量按表0-1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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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燃油使用量是按酸洗、常规的点火方式,600MW等级为超临界机组、1000MW等级及以上为超超临界机组,按两台机组用油量的平均值取定。
2.管道冲洗所需蒸汽(折算为燃油)或除盐水包括在总量内。
3.当工程为下述情况时,应做如下调整:
(1)600MW等级机组为亚临界时,燃油使用量按本表相应数量减少12%;
(2)300MW等级机组为超临界时,燃油使用量按本表相应数量增加12%;
(3)当工程设计采用挥发分(Vdaf)≤5%的无烟煤时,按本表相应数量增加10%;
(4)新建、扩建一台机组或两台及以上机组的第一台机组调试时,燃油使用量按相应规定数量增加10%;
(5)采用节油点火方式时,燃油使用量按相应规定数量乘以0.2的系数计算:
(6)锅炉与汽轮机数量不同时,按锅炉台数计算。
3.机械费:
(1)机械台班用量包括场内搬运、合理施工用量、必要间歇消耗量以及机械幅度差等。
(2)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或仪表,未计列机械台班用量,包括在《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的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机械台班价格按照“电力行业2013年定额基准施工机械台班库”价格取定。
十一、定额中对若干材料及施工机械的名称、规格作了简化或合并,综合确定定额消耗量。
十二、定额中凡采用“××以内”或“××以下”的,均包括“××”本身;采用“××以上”或“××以外”的,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总说明内未尽事宜,按各章说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