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内容包括:预制基础,现浇基础,岩石锚杆基础钻孔浇灌,钻孔灌注桩,树根桩基础,预制桩基础,钢管桩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护壁,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喷射混凝土护坡,混凝土基础防腐,拉线棒防腐,接地安装及测量。
二、本章不包括桩基检测。
三、预制基础。
1.“底盘安装”定额中,如遇有绞结连接的底盘,每基应增加技工工日:单杆为0.37工日,双杆为0.74工日。
2.“底盘安装”、“拉线盘安装”中的“每块重量”,取每组各块重量加权平均的原则计算。三联杆的预制基础安装定额,套相应的单杆定额乘2.5的系数。
3.“底盘安装”、“拉线盘安装”定额中,如组合块数(每组或每基)超过子目的规定时可按单块同重量和相应组合块的倍数调整定额。
4.“套筒安装”定额中,已包括二次灌浆工作,但未包括基础的底盘安装,如发生时应另外套相应的底盘安装定额。
四、现浇基础。
1.基础钢筋加工及制作不包括热镀锌。
2.基础垫层“铺石”、“铺石灌浆”、“铺石加浇混凝土”、“灰土垫层”定额中,石灰、砂浆或混凝土的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时,石灰、砂浆的用量可以按垫层体积的20%计列,混凝土的用量可以按垫层体积的30%计列。
3.混凝土及垫层砂浆现场浇制中,养护、浇制用水的平均运距按100m计算,如果运距超过时,可按每立方混凝土500kg用水量另套“工地运输”定额。
4.商品混凝土养护用水的平均运距按100m计算,如果运距超过时,可按每立方混凝土300kg用水量另套“工地运输”定额。
5.大体积混凝土是指因混凝土水化热引起的,在设计文件中已明确要求在混凝土中采取温度控制措施的混凝土基础。
6.“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包括商品混凝土浇制)”定额是按照有筋和有模板基础考虑的。有关系数调整见表3-1。
五、灌注桩基础。
1.灌注桩钻孔土质定义。
(1)砂土、亚黏土:指亚砂土和中、轻亚黏土。
(2)黏土:指重亚黏土、黏土和松散的黄土。
(3)砂砾土:指重亚黏土、僵石黏土,并伴有含量不超过20%、粒径不大于15cm的砾石或卵石。
2.凡一孔中有不同土质时,应按设计提供的地质资料分层计算。
3.灌注桩基础定额中,不包括基础防沉台、承台和框梁的浇制工作,如有另套用“现浇基础”定额。
4.灌注桩基础定额中未包括余土的清理,需要时另套相应的施工基面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5.挖孔基础坑深在5m以上套用“桩基础混凝土浇灌”定额;坑深5m以内按无模板基础套用现浇基础“混凝土搅拌及浇制”或“商品混凝土浇制”定额。
6.机械推钻成孔砂砾石定额中成孔机械按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击锥)冲孔综合考虑,实际使用时,
不同机械不作调整。
六、树根桩基础按设计长度乘桩截面积以“m3”计算工程量。
七、各类现浇基础的超灌量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如设计未规定时,其超灌量为:
1.灌注桩基础:其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17%。
2.挖孔基础、树根桩基础:其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7%。
3.岩石灌浆基础:其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8%。
4.现浇护壁:其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17%。
5.挖孔基础若采用人工挖孔基础护壁时不计算超灌量。
八、预制桩基础。
1.打预制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乘以桩的截面面积,扣除桩尖的虚体体积。
2.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顶面标高至自然地坪另加0.5m长度计算。
3.接桩按接头个数计算,截桩按根数计算。
九、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
1.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定额未包括挖土工作,需要时另套用土石方工程“排水沟挖方”定额。
2.锥形护坡和挡土墙内侧如需要填土时,可套用“土石方工程”中2.0m以内普通土定额和相应的运输定额。
3.浆砌护坡和挡土墙砌筑中的砂浆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时,砂浆用量为护坡和挡土墙体积的20%。
十、接地安装。
1.定额中不包括接地槽的挖方和填方。
2.接地极长度按2.5m考虑,如实际长度超过时,定额乘1.25的系数。
十一、混凝土和砂浆用料按下列配合比计算。
1.现浇混凝土配合比见表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