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天棚抹灰 1.井字梁天棚抹灰按相应项目每100m2增加普工0.932工日、技工3.728工日。 2.拱形天棚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3.楼梯底面抹灰按天棚抹灰执行,其中锯齿形楼梯底面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5。 4.单独梁抹灰按本定额第十三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柱(梁)面抹灰相应项目执行。 5.天棚面单独刷素水泥浆、界面剂,按本定额第十三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二、天棚吊顶 1.一般直线型天棚包括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高差≤400mm且跌级在三级以内的一般直线形天棚按跌级天棚执行;高差>400mm或跌级超过三级,以及圆弧形、拱形等造型天棚按艺术造型天棚执行。 2.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如面层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按面积相近的项目执行。 3.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中龙骨按双层双向结构编制(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即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者),人工乘以系数0.85。 4.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不上人型吊杆长度按0.6m编制,上人型吊杆长度按1.4m编制,长度不同时可调整,人工不变。 5.跌级天棚,基层、面层按一般直线型天棚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 6.一般直线型天棚项目中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另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已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7.定额中已综合天棚检查孔及单个面积≤0.1m2的灯孔工料,不另计算。 8.井格形、锥形镜面玻璃及格栅吊顶、织物软雕吊顶项目中均已综合了相应龙骨,不另计算。 9.天棚的装饰线条另按本定额第十六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0.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防腐处理及板缝粘贴胶带,另按本定额第十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 2.带梁天棚抹灰,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 3.阳台底面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 4.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500mm宽的楼梯井)乘以系数1.15计算;锯齿形楼梯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500mm宽的楼梯井)乘以系数1.37计算。 二、天棚吊顶 1.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管道以及与天棚相连的暗窗帘盒等所占的面积,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和独立柱所占面积。 2.基层、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和独立柱所占面积。 3.格栅吊顶、织物软雕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其他装饰 1.灯带(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送、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天棚开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孔的面积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