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一般说明
1.本章定额适用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
2.设备安装,除另有规定,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端子的压接全部工作内容。不包括设备引出端子板以外的电缆、电线敷设及设备接地。
3.本章定额光(电)缆和电线的敷设以及设备安装的操作高度,按高度≤5m编制;若设计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按乘以下列系数执行(见下表):
操作高度 |
≤10m |
≤20m |
>20m |
超高系数 |
1.25 |
1.4 |
1.6 |
4.通信光(电)缆预留长度。
(1)光缆预留量规定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m) |
1 |
接续处 |
3 |
2 |
引入设备处 |
5 |
3 |
中继站两侧引 入口处 |
5 |
4 |
接续装置内光纤收容余长(每侧) |
≥0.8 |
5 |
托架光缆敷设每200m |
3 |
6 |
进出平拉隧道隔断门(或立转门) |
5 |
7 |
跨越绕行增加计算长度 |
12/2.5 |
8 |
其他特殊情况 |
按设计规定执行 |
(2)电缆预留量规定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m) |
1 |
接续处 |
2 |
2 |
引入设备处 |
2 |
3 |
总配线架成端预留量 |
|
3.1 |
100对成端(采用1条100对电缆成端) |
3.5 |
3.2 |
200对成端(采用1条200对电缆成端) |
4.5 |
3.3 |
300对成端(采用1条300对电缆成端) |
5.5 |
3.4 |
400对成端(采用2条200对电缆成端) |
9 |
4 |
组线箱成端(50对以下) |
1.5 |
5 |
交接箱接头排(100对电缆以上) |
5 |
6 |
分线箱(盒)预留(50对以下) |
2.5 |
7 |
托架电缆敷设每200m |
3 |
8 |
进出平拉隧道隔断门(或立转门) |
5 |
9 |
跨越绕行增加计算长度 |
12/2.5 |
10 |
其他特殊情况 |
按设计规定执行 |
5.在有害环境(高温、多尘、噪声超标、有害气体)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二、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
1.挖、填光(电)缆沟及及管道沟的长度,应减去光(电)缆过桥、隧道及人(手)孔坑的长度。
2.挖、填光(电)缆沟,按土、石质,沟深0.8m、1.2m编制。不包括地下、地上障碍物处理,发生时另行计列。
3.管道沟抽水和人孔坑抽水定额,含水泵抽水及人工排水,包括施工过程的人工排水。管道沟抽水是以两个人孔之间为一段。
三、敷设光缆
1.光缆敷设芯数超出120芯以外,按每增加24芯,增加0.8个工日(一般技工)计算。
2.钉固敷设光缆站内按每0.5m钉固一次,隧道区间按每米钉固一次计算。
四、敷设电缆
1.敷设管道电缆已包括管道孔清刷,若管道堵塞、深陷、断裂等另行计列。
2.敷设托架电缆、电线、漏泄同轴电缆,按每米绑扎一次计算。
3.钉固敷设电缆、电线,站内按每0.5m钉固一次,隧道区间按每米钉固一次计算。
五、电缆接续与测试
1.光缆测试120 以上,每增加24芯,增加4个工日(一般技工),定额机械费增加71.79元。
2.电缆接续按直埋和管道综合编制,管道电缆接续不包括人孔及管道排水,人孔及管道排水按第一章相关子目另行计列。
3.光中继段测试的“段”是光缆端站至中继站或两个中继站之间的距离。
4.电缆全程测试的配线电缆,是从总配线架至配线区的分线设备端子,包括测试中因施工原因而造成的对障碍线修复。
六、走线槽道、走线架
1.安装走线槽道、走线架不包括通过沉降(伸缩)和需做特殊处理的内容,如需要另行计列。
2.制作、安装走线架按单层活动结构编制,包括主梁、走线架、梯铁及连接固定等内容;走线架如为双层,按本章定额乘以2计算。本章定额也适用于固定结构。
七、站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
光(电)缆和电线敷设的长度应计算到箱、架设备中心。
八、程控电话交换机及附属设备安装
1.程控电话交换机及远端用户模块的安装、调试,包括硬件、软体的安装、调试等。
2.维护终端、打印机及告警设备安装包括:终端设备、打印机及告警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随机附属线、缆的连接。
3.微机查号系统、计费系统安装调试包括: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电源、鼠标、键盘的安装调试和随机线缆、进出线缆的连接。
4.卡接模块安装,以10×10回线模块编制;卡接保安装置,以安装在卡接模块每回线上的保安装置编制。
九、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
1.安装通信天线
(1)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节定额。
(2)安装天线的高度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3)天线在楼顶铁塔上的吊装,按楼顶距地面距离≤20m考虑,超过部分另行计列。
2.中央控制设备安装包括:中央控制设备、网管终端、无线交换机的安装与调试以及随机线缆安装、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3.安装基站设备按每架为2个载频的单基站编制。多基站按单基站定额乘以基站数计列。
4.固定台安装包括:主机、天线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
5.机车电台安装包括:主机(含有设备的一体化结构电台)、控制盒(含送受话器)、机车天线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
6.设备安装调试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考虑,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列。
十、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
1.光纤传输设备的安装与调测按10Gb/s、2.5Gb/s、622Mb/s系统,1+1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0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减少2个工日(一般技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减少4个工日(一般技工)。
2.光纤数字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包括:安装加固机架,安装与调测SDH/MSTP(或OTN)、PCM、接入网设备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等,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3.设备安装与调测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编制。设备到配线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列。
4.安装光纤配线架定额,按≤100芯综合编制。
5.OTN设备测试主要包括光口指标测试,2M通道测试、以太网测试、低速数据及语音通道测试。
十一、时钟系统设备安装
1.中心母钟安装调试包括:机柜、调制解调器、自动校时钟、多功能时码转换器、卫星校频校时钟、高稳定稳定时钟(2台)、时码切换器、时码发生器、时码中断器、中心监测接口、时码定时通信器、计算机接口装置、直流电源的安装调试,随机进、出线缆的连接。
2.二级母钟安装调试包括:机柜、高稳定时钟、车站监测接口、时码分配中继器的安装调试,随机进、出线缆的连接。
3.子钟安装,站厅、站台的数显式子钟是以8″~12″(或指针式子钟600mm)双面悬挂式;站台数显式发车子钟以5”单面墙挂式;室内数显式子钟以3”(或指针式子钟300mm)单面墙挂式综合编制。
4.车站时钟系统调试按每台二级母钟带35块子钟计列。
5.全线时钟系统调试按1台中心母钟、10台二级母钟为一个系统综合计列。
6.设备安装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编制。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的敷设,另行计列。
十二、专用通信设备及配线设备安装
1.交换机设备、调度操作台、调度/专用/自动电话分机/数字话机(或接口)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调试及附属接线盒的安装和线、缆的连接。
2.中心维护管理终端包括:终端设备、打印机的安装调试及随机附属线、缆的连接。
3.电缆交接箱的安装,以100回线为一个卡接式接线模块综合编制。
4.落地式电缆交接箱安装不包括箱体基座。需箱体基座时,另行计列。
5.安装电缆分线盒不包括电缆的成端。
十三、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安装
1.系统调试指摄像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试。
2.系统调试包括前端摄像、信号传输和终端控制、监视器及录像、灯光、警铃等设备的联动调试。
十四、广播系统设备安装
1.中心广播控制台/车站广播控制台包括前级、话筒、键盘的安装调试以及随机线缆安装和进、出线缆的连接等。
2.中心广播控制机柜按20个回路输出设备综合编制。
3.车站广播控制机柜按10个回路输出、总功率为2500W综合编制。包括:功率放大器、广播控制单元、数字和音频汇接模块、功放检测和切换模块、噪声检测模块、电源时序模块等的安装、调试及随机线缆安装,进、出线缆的连接。
4.车站广播控制盒(防灾和客运)按具有放音卡座及语音存储器功能的设备综合编制。
5.设备安装与调试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考虑。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取。
十五、通信电源设备及接地装置安装
充、放电设备安装与调测包括监测控制设备、变阻设备、电源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连接线缆的敷设。
十六、计算机网络设备安装
计算机网络设备安装中不包含机柜的安装.
十七、托板、托架安装
托板、托架安装,按每套1副托架、6块托板组成。
十八、车载视频系统设备
1.车载视频地面设备安装中不包含机柜的安装,机柜安装另计。
2.车载视频系统线缆安装,按本章说明另计。
十九、集中告警系统设备安装
1.集中告警系统设备的安装与调测包括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2.集中告警系统设备之间线缆敷设,按本章说明另计。
二十、通信系统全系统调试
通信系统全系统调试包含工作内容为通信系统整个系统的调试,不包含通信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的联调联试。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
1.挖、填光(电)缆沟;挖、砌光(电)缆槽道、混凝土管道基础及底基、铺设管道等以“100m”为单位计算。
2.挖管道沟及人孔坑、回填夯实以“10m3”为单位计算。
3.清理路基道路渣以“m3”为单位计算。
4.铺设引上混凝土管块、钢管、弯管以“根”为单位计算。
5.光(电)缆标桩按“10根”为单位计算。
6.砌筑人(手)孔等按“个”为单位计算。
二、敷设光缆
1.敷设托架光缆、线槽内光缆敷设以“100m”为单位计算。
2.控制中心、车辆段及车站的光缆引入以“条”为单位计算。
三、敷设电缆
1.敷设埋式、管道、托架、钉固电缆及电线等以“100m”为单位计算。
2.控制中心、车辆段及车站的电缆引入以“条”为单位计算。
四、光(电)缆接续与测试
1.电缆封灌充油膏套管、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个”为单位计算。
2.电缆芯线接续以“100对”为单位计算。
3.光中继段测试以“段”为单位计算。
4.电缆全程测试以“条”为单位计算。
五、光(电)缆保护与防护
1.光(电)缆保护、防雷、防蚀、防白蚁以“处”为单位计算。
2.电缆排流器以“个”为单位计算。
3.防蚀监测标石以“块”为单位计算。
六、
安装光(电)缆终端设备
1.光、电缆终端盒、方向盒以“个”为单位计算。光缆终端盒:光缆芯数小于等于96芯时,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项目,光缆芯数大于96芯且小于120芯时,执行本册定额GF0170。
2.光缆监测设备(监测站、监测中心)以“站”为单位计算。
3.光缆监测设备开通、测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七、机柜、走线槽道及走线架
1.机架加固连接以“架”为单位计算。
2.走线槽道、走线架以“m”为单位计算。
八、站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
1.光(电)缆、电线敷设以“100m”为单位计算。
2.射频、漏泄同轴电缆敷设以“100m”为单位计算。
九、程控电话交换机及附属设备安装
1.程控电话交换以“部”为单位计算。
2.维护终端设备、计费系统设备、微机查号系统以“套”为单位计算。
3.卡接保安装置以“只”为单位计算。
4.卡接模块以“个”为单位计算。
十、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
1.架设天线铁塔、安装馈线、站内小天线、隧道口定向天线以“处”为单位计算。
2.中央控制设备、调度控制台、基站设备、直放站设备、机车电台、便携电台、固定电台以“套”为单位计算。
3.漏缆功分器以“个”为单位计算。
4.中央控制设备、基站设备、直放站设备的调测以及场强测试(单基站2载频)、全线无线系统调试与开通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5.漏缆调整测试以“100m”为单位计算。
十一、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
1.设备中的机架、配线架以“架”为单位计算;配线子架以“个”为单位计算。
2.光纤数字传输设备以“端”为单位计算。
3.接入网设备、网络管理系统设备、同步系统设备以“套”为单位计算。
4.光中继段测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5.通路对端调测以“系统/站”为单位计算。
6.稳定观测及光、电调测中间站配合以“站”为单位计算。
7.综合定时供给、铯钟以及GPS接收机设备以“台”为单位计算。
8、安装与调测OTN网络节点设备以“端”为单位计算。
十二、时钟系统设备安装
1.中心母钟、二级母钟、监控计算机,均以“套”为单位计算。
2.数显式室内子钟上、指针式子钟以“台”为单位计算。
3.时钟插销盒以“个”为单位计算。
4.车站时钟系统调试、全线时钟系统调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十三、专用通信设备及配线设备安装
1.中心/车站调度专用交换机、中心维护管理终端、多轨迹数字记录仪等设备以“套”为单位计算。
2.中心调度操作台(PC机)、中心/车站调度操作台、调度/专用/自动/数字电话分机设备以“台”为单位计算。
3.综合设备柜、室内电缆交接箱、电缆分线盒、电话出线盒、轨旁电话插销盒等以“个”为单位计算。
十四、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安装
车站和中心闭路电视系统开通调试等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十五、广播系统设备安装
1.中心广播控制台、广播控制机柜、广播系统网管终端、车站广播控制台、广播机柜、广播控制盒等以“套”为单位计算。
2.扩音转接机等以“台”为单位计算。
3.扩音通话柱、噪声监测器等以“个”为单位计算。
4.全线广播系统调试、车站广播系统调试等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十六、通信电源接地装置安装
1.充放电设备以“台”为单位计算。
2.双路电源切换屏以“套”为单位计算。
3.高频开关网管终端和UPS电源网管终端等以“套”为单位计算。
4.车站电源系统、中心电源系统等设备的联调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5.接地装置以“处”为单位计算。
十七、计算机网络设备安装
IP光端机以“对”为单位计算。
十八、托板、托架安装
托板、托架以“套”为单位计算。
十九、车载视频系统设备
1.以太网交换机、地面无线网关、无线控制器、视频处理控制转发服务器、视频解码器、视频控制采集存储单元、车载通信控制器、车载无线接收发射网关、车载触摸屏以“套”为单位计算。
2.地面网关无线天线、车载天线以“副”为单位计算。
3.车载视频系统全线调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二十、集中告警系统设备安装
1.机柜以“架”为单位计算。
2.服务器安装与调测,客户终端安装与调测、交换机安装与调测、声光告警设备安装与调测以“台”为单位计算。
3.接口调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二十一、通信系统全系统调试
1.通信系统全系统调试(10站以内)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2.通信系统全系统调试(每增加1站)以“站”为单位计算。
F.1.8
塑料子管(编码:080601008)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F.1.15
光缆(编码:080601015)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F.1.18
设备线(缆)(编码:080601018)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F.1.19
光纤连接盘(编码:080601019)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F.1.20
尾纤(编码:080601020)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F.1.21
光缆成端、接续(编码:080601021)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F.1.27
隧道口爬梯(编码:080601027)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F.2
传输系统(编码:080602)
F.2.1 抗振基座(编码:080602001)
注:未编制。
F.4.2
天线杆(编码:080604002)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F.4.13
应急盘(编码:080604013)
注:未编制。
F.5.5
扬声器、音柱(编码:080605005)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F.6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编码:080606)
F.6.1
摄像设备(编码:080606001)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F.6.2
监视器(屏、墙)(编码:080606002)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F.8.3
UPS不间断电源设备(编码:080608003)
注: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F.12.2
系统试运行(编码:080610002)
注:未编制。